這種所謂的“表面無傷”之手法,往往會造成更大的人身傷害。民生艱難,如果真要用這種類似于“武林秘籍”與“一招制敵”的東西,對待生活已經足夠艱辛的小商小販,其心何忍啊。
最近兩天流傳的《城管執(zhí)法操作實務》被證明確有其事。其中爭議最大的那段“注意要使相對人的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也不是憑空而來,而確實是作為指導城管行動的準則之一,白紙黑字。北京市城管部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驚呼:“誰把它弄到網上去了?這些應該是內部的東西怎么能拿到外面去說?”而編撰人之一的高鋒也說:“這是斷章取義。實際的意思不是這樣!(22日《南方都市報》)
網民驚呼:敢情要教城管練就武術中的“化骨綿掌”?
筆者讀書不成而學劍,學劍不成再讀書,雖然兩無所成,但兩者多少都是知道一些的。引發(fā)網友熱議的這句話從文字角度來說,是否算是“斷章取義”呢?高鋒先生說:“當初沒有將‘禁止把人臉打出血,傷害到身體’之類的話寫入教材,是考慮到這樣的話過于直白和羅嗦,所以才用了‘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的簡潔提法”,“執(zhí)法人員絕不能向執(zhí)法對象大打出手,不能把人打得滿臉花甚至傷害到違法者的身體,執(zhí)法不能過度”。原來這是為了控制城管所使用的暴力程度,而并非像網友所說的“以暴制暴、掩飾暴力痕跡”。
但我想,如果真像高鋒先生的意思,那“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這10個字其實完全不用這么表述,最簡單的表述應該是“不得過度防衛(wèi)”,而指出對別人的傷害不能在外面表現(xiàn)出來,恐怕既不是最簡潔、也不是最合適的做法。而且后面還有五個字叫做“周圍不見人”。可是,城管工作的場所都是在鬧市區(qū),在荒郊野外對誰執(zhí)法呢?而在鬧市區(qū)還要用“周圍不見人”的說法來實施所謂的“合適的暴力”,其用心恐怕就真是不堪問了。
這個“周圍不見人”是最大的關鍵所在,有此一語,其他的辯解都是無效的。城管作為一個執(zhí)法單位,即使在現(xiàn)階段其法律地位存在疑問的狀態(tài)下,依然算是代表著國家的權威。那么試問,什么樣的執(zhí)法行為是在“周圍不見人”的情況下,用表面上看不到傷情的方式進行的呢?
我所深知的是,這種所謂的“表面無傷”之手法,往往會造成更大的人身傷害。高鋒先生所說的“言外之意”其實在現(xiàn)實格斗中是不存在的,任何人在這種情況下都不可能外表無傷。這種說法是混淆視聽,為這本書中所體現(xiàn)出的殺氣找一個借口而已。民生艱難,如果真要用這種類似于“武林秘籍”與“一招制敵”的東西,對待生活已經足夠艱辛的小商小販,其心何忍啊。
但筆者也注意到,這個內部資料實際的曝光者是城管機構的內部人員。如果說在這份材料讓人震驚之余還有某種希望的話,這位城管工作人員曝光此材料所體現(xiàn)出的良心,恐怕是唯一的亮點了。僅此一份良心的閃光,就足夠讓人看到,即使在經過了這種培訓的地方,依然有很多人具有著最起碼的良知,這也是我們社會能夠繼續(xù)往好的方向發(fā)展的一個動力。
昨日(22日),北京市城管執(zhí)法局給予回應,承認確有此書存在,但“未在城管一線執(zhí)法隊員中進行統(tǒng)一培訓”。如果真是這樣,為京城的那些小商小販們慶幸。但是,一個有違“以人為本”理念的的文本冠冕堂皇地寫進正式出版的“培訓教材”里,總是有引起人們警惕的東西。(五岳散人 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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