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從五月一日放假至七日,廣州韶關等政府機關亦實行七天長假
雖然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此前曾轉發(f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并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辦關于節(jié)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進行調休。但據(jù)本報記者從多位廣東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處確認的消息,本次“五一”假期仍有相當數(shù)量的政府機關實行了七天長假,即從五月一日放假至七日。
廣東省政府三月底曾表態(tài),個人有意愿利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在“五一”期間休長假的,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規(guī)定,各單位可根據(jù)生產(chǎn)、工作的具體情況和職工本人意愿,靈活安排。
據(jù)本報多方了解,本次“五一”假期安排也基本按照這一思路進行,如廣東省、廣州市以及廣州各個區(qū)政府均放假七日,需占用四天年假,但并不強制調休。地級市則可參照這一方法自行安排,如韶關市政府也實行了七天長假。但與此前的五一黃金周不同的是,放假單位均安排了相當數(shù)量的人員值班,如作為窗口單位的廣東省民政廳。
仍有部分機關實行了與全國一致的放假制度,如法院、檢察院、證監(jiān)局均從五月四日起正常上班。另據(jù)本報了解,本次放假廣東省政府并未有正式文件下發(fā),而是各個單位領導通過口頭傳達的方式,傳達時也強調了自愿原則,由于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職工僅有五天年假,也有部分人員未選擇這一時機休假。
有廣東省公務員對本報記者表示,身邊的大部分人員支持這一方式,因為“既靈活又基于自愿”,但也有企業(yè)職工表示,這一休假方式僅涵蓋公務機關,“有失公平”。(記者李靜睿)
新聞背景
“五一”長假風波
2008年,中國實行了9年的“五一黃金周”由長假變?yōu)槎碳佟?/p>
今年,廣東率先重啟“五一”黃金周。3月25日,廣東省出臺了2009年“五一”休假方案,“五一”假期重新調整為七天。
各地欲效仿廣東省做法恢復“五一”長假。重慶、湖南、新疆等地向有關部門建議,希望恢復五一黃金周。此外,杭州、蘇州、南京也打算聯(lián)手恢復五一長假。
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出通知,叫停各地恢復“五一”黃金周計劃。
3月27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辦關于節(jié)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進行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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