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案5個疑問逐個數
焦點一:
時速只有70公里?
肇事車事發(fā)時的車速到底有多快?——這是案發(fā)后首先引起關注的焦點問題。輿論認為,杭州市公安局之所以對車速問題作出回應,與此前的爭議有關。案發(fā)次日,杭州市西湖區(qū)交警部門通報了“肇事車時速70公里”的說法,引起民間極大的爭議。
所謂的“70公里的時速”并不被目擊者所認可。該說法主要來自肇事者及其兩名同伴的單方口述,不少網友質疑:交警部門為何不根據現場測量數據推算,而是僅憑肇事者的一面之詞就向社會公布“70公里/小時”并判定該速度是否構成“飆車”?
在“天涯論壇”上,有專業(yè)網友經過演算后稱:時速70公里的汽車若要將人撞出20米遠、5米高,譚卓就必須以每秒40公里的跑速與三菱跑車面對面碰撞。
焦點二:
肇事車改動有多大?
此外,5月11日晚,杭州市公安局還就肇事車輛改裝問題進行了回應!瓣P于車輛改裝,一般分為外觀改裝和技術指標改裝。改變車輛尾翼、輪胎、大燈、尾燈、顏色、內飾和加裝保險杠等屬于外觀改裝;改裝行車電腦、懸掛系統、點火系統、動力系統、剎車系統等屬于技術指標改裝。涉案車輛經初步檢驗,存在外觀改裝的情況;至于技術指標改裝的問題,“我們已委托專業(yè)部門進行鑒定”!皩ι鲜鰞蓚大家關注的問題,待鑒定結論出來以后,我們將及時向社會公布!焙贾菔泄簿重撠熑朔Q。
焦點三:
司機同伴是不是官員子弟?
5月7日案發(fā)當晚,和肇事者一起的,還有他的兩名同伴,其中一人駕駛著法拉利跑車。事發(fā)時,這些人“像沒事發(fā)生一樣”,在一旁抽煙嬉戲。有網友在杭州當地網絡論壇上稱:“其中一人叫翁振華,是杭州市某位高官的兒子!
針對這一“不實說法”,杭州市政府新聞辦進行了回應。杭州市政府新聞辦稱:“經核實,此人(翁振華)與杭州市領導沒有任何的親屬關系,其父為一家企業(yè)的負責人!
杭州市政府新聞辦表示,杭州市領導對“5·7”交通肇事案高度重視,要求依法嚴肅查處,并將及時、準確、客觀、公正地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
焦點四:
“交通肇事罪”,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故的定性,目前已成為杭州民眾最為關注的問題。眾多網民對公安機關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對肇事者胡斌執(zhí)行刑事拘留”的提法表示異議。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肖燕副教授在當地媒體發(fā)表文章稱:事件的性質應是“漠視不特定的公眾人員的安全”。這篇文章指出,交警說“飆車”不是一個法律上的用語,但早在2006年,杭州市有關部門就出臺了“規(guī)定”,以作為《道路交通法》的細節(jié)補充:城市禁止飆車。既有規(guī)定,難道“飆車”還不是違法行為嗎?在城區(qū)飆車僅屬“交通肇事”嗎?“我們從肇事者的心態(tài)來分析,開跑車飆車,這絕對不等同于普通駕駛肇事,這種心態(tài)的性質是‘漠視不特定的公眾人員的安全’,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去年發(fā)生在北京的一個案件被視為這一觀點的例證:兩個年輕人酒后在限速80公里/小時的北京三環(huán)主路上飆車,檢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嫌疑人不顧他人車輛的安全,超速駕駛,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應該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稱,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的統計,與車速有關的交通事故,已占到交通事故總數的80%,社會上將飆車的人稱為飆飆族!昂芏嗳藢④囎赢斪鲂沟墓ぞ撸宄扇旱娘j飆族,互相結伴,在寬敞的道路上踩下油門。通過審理該案件,能夠警示那些想飆車的人,善待自己,也善待他人!睓z察機關認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宋英輝曾經表示,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兩項罪名處罰差異巨大,交通肇事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而且起刑點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杭州“5·7”交通肇事案的肇事者應定何罪?杭州市公安局負責人在5月11日晚指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交通肇事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疇。同時《刑法》也規(guī)定了“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機關對某一案件以涉嫌某種罪名立案偵查,是根據已收集到的證據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而確定的!半S著所收集的證據逐步全面、充分,案件事實會越來越清楚。公安機關將根據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行為人構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杭州市公安局負責人強調,我國《刑事訴訟法》對辦理刑事案件規(guī)定了非常嚴密的程序和監(jiān)督制約機制。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檢察機關負責審查、批準逮捕和提起公訴,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定罪量刑。
公安機關所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jiān)督和人民法院的審判監(jiān)督。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收集的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案件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是否正確都要進行全面、嚴格的審查和監(jiān)督。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再由人民法院最后決定定什么罪、判什么刑,從而確保正確、有效地執(zhí)行法律,確保程序公正和結果公正。
這位負責人還強調,對“5·7”交通肇事案,“公安機關一定會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請公眾放心”。
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麗旦認為:“事件的性質還沒有最終認定,交警的《事故認定書》是此案定性的關鍵。究竟有沒有超過時速70公里?如果的確構成飆車,那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傊,要罪責相適合,不應讓別的因素影響對該案性質的認定!
焦點五:
兩次超速前科有沒有受罰?
有網民通過搜索肇事車“浙A608Z0”發(fā)現,該車有數次超速的前科。2008年12月1日,在杭州建國北路樂購超市附近玩“漂移”,被巡邏交警攔下。隨后的12月7日,該車又在滬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違章超速,時速高達210公里,超速75%。
依照相關法規(guī),在城市道路超速20%,罰款200元并記3分;超速50%,罰款1000元并記6分,同時吊銷駕照。
就此,有網友質疑:既然肇事車前后已有兩次超速的前科,為何還能照常駕駛?先前兩次超速,交警部門是如何處理的?(特派記者曾向榮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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