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今年是我國《行政訴訟法》頒布20周年,在昆明去年審結的207件“民告官”案件中,有15件案件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所占比例僅為7.25%。
去年昆明市委提出,被訴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率要逐步達到50%。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監(jiān)督考核機制,92.75%的缺席率體現了法治進程中的艱難、坎坷。
專家表示,比起領導出庭應訴率這樣形式意義大于實質意義的數字,他們更關心“民告官”案件中“民”的勝訴率,以及目前勝訴案件能否經得起歷史的檢驗、法治理念的拷問。
報告
勉強出庭消極應訴
在昨日的昆明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昆明市人大視察組在報告中寫道:有的行政部門領導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缺乏積極準備和參加行政訴訟的意識,消極應訴,不提交證據材料,不出庭,法定代表人更是不愿意出庭與原告當面質證和辯論,分管副職領導、具體行政行為經辦部門人員出庭應訴情況也很少,就是勉強出庭了,也是一句話不講。
3月31日至5月6日,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法院2006年至2008年行政審判工作情況進行了視察,聽取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和五華、官渡、東川、呈貢、富民、宜良、石林等7個縣(區(qū))法院的工作情況匯報。
建議
將出庭率納入考核
“行政審判從某種程度來說是一個地區(qū)法制化程度及法制管理環(huán)境的體現,而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則是依法行政最直接的反映!痹谑兄屑壢嗣穹ㄔ簩m棃蟾娴淖詈,記者聽到這句話。由于缺乏必要的監(jiān)督考核機制,去年昆明出庭應訴率為7.25%;同時,一些行政機關對生效判決主動履行的意識不強,造成涉及政府等特殊主體的案件“執(zhí)行難”。
對此,昆明中院建議參考借鑒省內外的一些成功經驗和做法,將昆明市各級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率及行政訴訟案件勝訴、敗訴情況納入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加以考核。以此次人大視察和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行政審判工作的決議》為契機,將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率納入行政機關年底考核,推動此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受理
案件數量逐年增加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董林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過去3年行政審判工作情況:2006年至2008年,昆明中院共依法受理涉及治安、交通、工商、稅務、環(huán)保等各類行政一、二審案件1998件,審結1940件,結案率為97.1%。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72件,審結850件,分別比上年上升54.34%和56.25%;與同年全省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總數1671件相比,昆明兩級法院已占全省行政審判人員不到1/7的力量,完成了占全省受理行政案件數一半的審判任務。在受理的案件類型上,土地行政管理、公安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3類案件居前3位。從受理的案件看,呈現出案件數量逐年增加,受理范圍不斷擴大,集團訴訟、新類型案件增多,審判難度逐漸增大的趨勢……
專家觀點
是官本位陋習的延續(xù)
云南大學教授石鵬飛:在中國過去兩三千年的文化觀念中,“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但現代法文化講究“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民告官”中的種種現象,體現了兩種文化在當下的博弈。行政長官在法庭上的缺席,是官本位這一傳統(tǒng)陋習的翻版延續(xù)。
去年昆明有207件“民告官”案件,有7.25%的行政長官出庭應訴,這些都體現了法治建設的進步,這在過去是完全不可能的。而92.75%的缺席,也體現了官、民的不對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應該體現在“官”出庭應訴率與“民”對等,體現在“民告官”中雙方勝訴、敗訴各有多少。
更關注“民”的勝訴率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主任李春光: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象征意義大于實質意義,但在此類案件中,我們的目光更應該集中到“民”的勝訴率,更應關注行政機關勝訴案件能否經得起歷史的檢驗、法治理念的拷問。
“民告官”案件中“民”的低勝訴率,很多案件都不了了之……隨著法治進程的推進,我們更期待對法律的尊重從形式上的尊重快速過渡到實質尊重。這種實質尊重體現在行政機關首先依法行政,在行政執(zhí)法中貫徹法治理念、培育權利觀念,“民告官”這一途徑讓多少權利試題得到有效救濟。(記者 羅南疆 實習生 周紅萍)(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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