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13日上午9時15分左右,深圳一輛320路公交大巴突然在行駛過程中自燃,整輛大巴車被燒成“鐵骨架”,幸好乘客得到及時疏散無人員傷亡。事故車輛于2008年12月11日上牌、12月28日正式投入營運,現(xiàn)仍處于廠家保修期內(nèi)。初步判斷為由于儀表盤及相關線路所使用主材的質(zhì)量問題引起事故。
成都“6·5”公交車燃燒事故的悲劇還驚魂未定,僅僅相隔8天,深圳公交新車5分鐘內(nèi)又被燒成“骨架”。所幸所有乘客都被成功疏散下車,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令人費解的是,一輛剛投入營運才半年的新車,為何就會因線路問題在路上起火被燒成“骨架”?起火的320路大巴屬于西部公交公司,該型號車輛同一批購進的共有40輛,其余車輛是否存在同樣的安全隱患?是否應暫停營運?
稍有汽車常識的人都知道,新車,尤其是才運行半年的新車,即使在大熱天,自燃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而對于公交車這樣事關公共安全的交通出行工具,它的采購、日常的安全檢查,更應容不得半絲的馬虎和貓膩,否則,那是拿人民的生命當兒戲!質(zhì)量問題引起事故,公交新車燒成“骨架”,不得不讓人們對公交車的質(zhì)量、采購問題產(chǎn)生不小的疑惑。
成都“6·5”公交燃燒事件后,與發(fā)生燃燒的9路公交車同型號的運營客車,被成都市交委暫停營運。成都市民表示,希望了解采購公交客車的標準,成都馬先生就說,他很希望交委能將官方采購公交車的標準公布,讓采購全流程接受監(jiān)督,避免災難再次上演。
公共交通作為城市配套服務,和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近幾年來,各地公交車紛紛憑借財政的優(yōu)先投入而“駛”上豪華之路,采購的車輛價格不菲,且有互相攀比之趨勢。市民希望了解采購公交客車的標準、讓采購全流程接受監(jiān)督,不僅是百姓知情權(quán)的體現(xiàn),更是陽光財政的必然要求。
有關部門應銘記血的慘痛教訓,強有力地扎緊質(zhì)量籬笆,使市民公交出行不用提心吊膽,使公共交通的隱患得以有效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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