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記者還發(fā)現(xiàn),政府信息公開不充分、不及時,也給網絡熱點事件的發(fā)生提供了機會。雖然我國已于2008年5月開始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但一些地方政府在社會危機發(fā)生時,仍采取“遮遮掩掩”的做法,不明真相的人們自然會在網上發(fā)出質疑的聲音,進而可能聽信、傳播不準確的信息。
由此看來,目前一些地方干部抓經濟建設和運作行政資源的能力強,但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相對較弱,這已成為他們執(zhí)政能力的短板。他們不愿面對媒體,怕授人以柄,怕因言獲咎,有的甚至提出“防火防盜防記者”。殊不知在轉型期和網絡時代,信息披露一旦不權威、不及時、不主動、不完整,就可能給誤會和謠言留下傳播的空間。
網絡輿論引導管理迫在眉睫
我國有3億多網民,其中既有普通群眾,也不乏社會精英。事實表明,在一些網絡熱點事件中,網民發(fā)揮了積極作用。單波說,在“周老虎”和“躲貓貓”等事件中,公眾參與監(jiān)督是民主政治的表現(xiàn)。社會應當努力構建公民在媒體改革和社會文明建設中的主體性,讓公民積極參與輿論監(jiān)督和公共事務的決策過程。
對此,謝雙林認為,管理好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傳統(tǒng)媒體固然重要,如何用好網絡等新媒體同樣很重要,目前有些地方對網絡輿論陣地建設重視還不夠,對引導網上輿論花的心思還不多。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表明,網絡管理應進一步規(guī)范,加大財力和人才的投入,加快完善立法。
單波說,在現(xiàn)實中,并不是所有人都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場上發(fā)表看法,因此在讓網民發(fā)表意見、參與輿論監(jiān)督的同時,應注重公民媒介素養(yǎng)教育,這包括教育人們如何通過媒介理性地表達公共利益訴求,如何處理好知情權、表達權、隱私權和名譽權的關系。
幾位專家均表示,當公共危機發(fā)生時,政府絕不應堵住網絡民意的表達,而是要依法依規(guī)向民眾提供最新最快最全的信息,來引導輿論。石義彬說,政府還應注意輿論引導者的權威性,要根據(jù)老百姓關注的焦點,主動設置議題。
周向陽認為,政府官員要提高網絡時代的執(zhí)政能力,就要對網絡輿論知情和重視,要有敏銳的研判力和預見性,一旦發(fā)生網絡熱點事件,要正確快速地處理。只有這樣,才能為引導輿論提供基礎,掌握主動。
湖北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同時指出,在社會轉型期,公安機關不能像過去那樣就案辦案,而是要把案件放在是否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大局中審視,要了解輿情,尊重民意,爭取群眾;要具備政治敏銳性,預測和考慮到可能發(fā)生的事情,做到未雨綢繆,防止使“案件變成事件”。 (記者 江時強 吳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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