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近日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其中規(guī)定,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人不擔任各級學術委員會委員職務,實現(xiàn)了行政管理與學術決策的相對分離。(7月9日《人民日報》)
就現(xiàn)實而言,高校存在兩個運作系統(tǒng),一個是行政體系,一個是學術體系。前者包括學校、行政和群眾組織,是以行政管理組織結構為網(wǎng)絡;后者以教授、專家和學者為核心,以各種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等學術組織為特征。學術體系與行政體系共同維系著高校的運行。
行政體系和學術體系的協(xié)調融合是學校發(fā)展的基礎,但現(xiàn)實中二者存在著各種矛盾。有資料顯示,在被調查的12 個國家中,有一半國家 2/3的被調查者認為,學術人員和行政人員的關系只是“平!被颉昂懿睢薄6诖髮W的運行過程中,認為雙方關系“非常好”的沒有達到10% 。在當今高校,行政權力對學術權力的“越位”和“錯位”現(xiàn)象更是明顯,以及由此造成的學術依附行政、“學術弱化”現(xiàn)象特別嚴重。
比如,在價值觀念上,行政權力出現(xiàn)越位,行政權力對學術權力事務介入過多,越俎代庖地形成了強力控制,實際上支撐大學運轉的不是學術權力,而是行政權力。在權力重心上,權力主體出現(xiàn)錯位,教學和科研人員本應是辦學主體,可實際上成了行政人員執(zhí)行權力意志的對象或工具,一旦成為行政領導,職稱、經(jīng)費、成果等,該有不該有的都會有。在資源調配上,行政權力成為當然的中心,學術權力必須依賴行政權力才能實現(xiàn)其職能的最大化。
顯然,要消除學術虛化現(xiàn)象,就目前而言,要特別警惕行政權力的泛化和濫用,將行政權力及管理目標定位于從屬和服務的角度。行政權力應當復位,再不能凌駕于學術之上。一方面強化學術權力,建立和健全各級學術組織,并將學術問題的決策權還給學術組織,學術事務由教師群體、專家學者群體來決定;另一方面,行政權力不能過多干預學術事務,要樹立學術組織作為學術管理主體的權威,并對行政權力泛化予以必要的制衡和約束。
而減少行政權力干預,一個有效的辦法是減少行政領導在學術組織的任職。因為行政權力對學術權力具有極強的滲透性,行政領導擔任學術委員不僅加重學術權力對行政權力的依附,也會讓教師熱衷于行政而無心于科研和教學。從這一點看,吉林大學的做法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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