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實的農民賣掉家里唯一一頭牛準備治病,誰知換回來的竟是假幣;街頭賣報紙的大爺收攤時,為數不多的幾張百元大鈔竟是假的;的哥開了一天的車,收工時才發(fā)現“收獲”了好幾張假鈔;就連最為信任的ATM機,吐出來的也是假幣……
人民幣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可是,一不留神,手上的錢卻成了不值錢的廢紙。這些以假亂真的廢紙,從哪里來?又流到哪里去?
近日,汕尾陸豐市、揭陽市惠來縣、汕頭市潮南區(qū)、廣州市白云區(qū)被確定為廣東第一批假幣犯罪重點地區(qū)進行為期半年的綜合整治;洊|反假幣所面臨的艱巨任務不言自明。
假幣村的黑色歲月
提起假幣,有人馬上會想到陸豐湖東鎮(zhèn)的華美村。5700多人的華美村自1998年以來,因制販假幣而被捕判刑的就有49人,其中2人被槍決。
由單一的海上販運入境發(fā)展到自制自販,產、供、銷“一條龍”,從極個別的犯罪分子參與發(fā)展到分工合作的家庭式作坊,華美村曾是粵東地區(qū)假幣犯罪的一個典型村落代表。
活絡人物充當假幣制售網絡中的組織頭目與中介角色,負責接貨、出貨、召集人員加工和進行“技術指導”;他們的訂貨老板是神秘的村外人,幾乎很少公開露面;一張張“制作精良”的假鈔,部分工序非常簡單,一些文盲半文盲的家庭婦女、老人甚至小孩就可以完成。
在粵東地區(qū)的村落里,散落著不少來料加工手工藝品的家庭小作坊,祖祖輩輩的人靠勤勞的雙手掙錢補貼家用,蓋起洋樓、買了小車。而他們當中,有的小作坊悄悄地接過半成品假鈔,加金屬線、蓋人頭像水印、熨平———完成這套二次加工工序,通常需要全家老小一起上陣。
隨著假幣“訂貨”的增加,甚至出現了幾家聯合起來的“集團軍”:堂兄一家負責進貨,搬運,堂弟一家負責“主戰(zhàn)場”的加工,最后托付給表叔聯絡外賣,在他們看來,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為了提高加工的數量,有些家長甚至會把尚在讀書的孩子也叫來幫忙,甚至干脆讓孩子輟學。
很多人以為做假幣可以賺很多錢,事實上,這個“活兒”不僅談不上“利潤豐厚”,甚至還有些“苛刻”。記者在揭陽、汕尾等地采訪了解到,一戶人家一天一夜不停加工假幣,頂多也就掙個兩三百塊錢,而且不可能長期都有這樣的訂單,有時候一個月都等不到一次。
“很多群眾都不知道二次加工假幣是犯罪,以為一天能夠加工賺一兩百塊錢,是一種謀生手段,實際上,這也是偽造貨幣罪的一種,起刑點是很高的。”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徐文海對記者說。
抹不去的灰色童年
印制、加工假幣不是一條快速致富的道路,相反,還要冒很大的風險。
在陸豐華美村一戶普通的農家里,78歲的卓媽媽還常常被夢魘驚醒,一想起噩夢一般的過去,老人家就禁不住老淚縱橫,自言自語地念叨:“都散了,散光光的,老大沒了,老三也沒了……”
卓媽媽的3個兒子均因造假幣被捕,大兒子和三兒子被判死刑,二兒子被判死緩,家里一下子少了三個青壯年勞力,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連小孩讀書的錢都湊不齊。如今,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老人的女兒帶著稍大一點的孩子在外面打工,寄回家里的錢剛夠家里幾口人的基本生活開銷。
當年這個因假幣而聞名的華美村,如今已被列為廣東省勞教系統的幫扶點。這個村莊正在借助時間一點一點沖淡曾經的污跡。
最讓人揪心的是孩子。記者在汕尾、揭陽等地方采訪時發(fā)現,一些家庭父母鋃鐺入獄,剩下年幼的孩子,或與老人為伴,或孤零零兄妹幾人,早早就輟學打工。而家庭出事之后,這些孩子多半變得沉默寡言、自卑感極強,不愿與外界打交道,在這種環(huán)境下,心理極易畸形。
不久前,揭陽警方在惠來縣搗毀一家庭作坊制假窩點,抓獲的嫌疑人中有一名17歲的少年,剛剛參加完中考。“這樣的場景我是很不愿意看到的,每次我的心情都十分矛盾,恨他們,又同情他們!闭f這句話的時候,揭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陳盧榮將嘴里的煙狠狠吸了一口。
粵東打擊造假窩點
對假幣犯罪來一場聲勢浩大的“殲滅戰(zhàn)”!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假幣犯罪問題高度關注。身處反假幣的主戰(zhàn)場,廣東警方更是加大警力、經費、裝備投入力度,實施多警種聯合作戰(zhàn),嚴打假幣犯罪。
記者在粵東采訪的時候,揭陽警方剛剛印制完成上萬份《追逃通告》,準備張貼到轄區(qū)各個村落尤其是惠來等重點地區(qū)。據悉,這是揭陽建市以來首次采取如此大規(guī)模的懸賞通告,共追逃21名涉嫌假幣犯罪在逃人員,警方還呼吁廣大群眾積極提供線索,對在9月15日前提供線索直接抓獲的,獎勵兩萬元。
打擊假幣犯罪需要發(fā)揮廣大群眾的力量。根據省政府《廣東省舉報假幣犯罪獎勵辦法》,舉報并協助公安機關搗毀印制假幣窩點的,最高獎勵20萬元;舉報并協助公安機關偵辦出售、購買、運輸、持有、使用、走私假幣、變造貨幣案件的,最高獎勵15萬元;舉報并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重大假幣案件的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的,獎勵5千元至2萬元。
廣東警方打擊假幣犯罪的強大攻勢讓不少犯罪分子聞風喪膽。在粵東,甚至有犯罪分子悄悄將假幣扔到湖里;有的家屬規(guī)勸自己的親人投案自首。在過去,這些情況幾乎很少出現。如今年4月10日,被揭陽警方抓獲的惠來籍制販假幣犯罪嫌疑人阿明的妻子阿嬌,主動將未被警方掌握的213萬元假幣上繳給公安機關。阿嬌說,丈夫已經犯了錯,自己再不識字、再不懂法,也不能一錯再錯了。
“販賣假幣”成新戰(zhàn)場
假幣犯罪的手段時時都在更新,就像最早時從走私假幣入境發(fā)展到后來的自制自販,直至如今產、供、銷“一條龍”。一些重點地區(qū)的假幣犯罪“鏈條”也發(fā)生了變化,最明顯的如陸豐地區(qū),由過去的“加工鏈”發(fā)展到“銷售鏈”,這一點可從汕尾警方上半年破獲的假幣案件類型比例看出:陸豐端掉了一個假幣二次加工窩點,這是今年汕尾破獲的唯一一宗偽造貨幣案件,為歷年最少;而其他11宗案件都是出售、購買、運輸假幣案。
這種情況的出現,與汕尾警方加大打擊制假幣犯罪力度、極大地壓縮了制假幣生存空間有關,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加工窩點向周邊及省外轉移、而將假幣運到陸豐一帶來中轉銷售的新情況。
“從破案難度看,偽造貨幣有固定地點,有機器設備、印刷紙張、技術人員等必要條件,偵查線索途徑較多,而運銷假幣的隱蔽性、流動性、跨區(qū)域性較強,撒網難度大。”汕尾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曾少庭告訴記者。 (本報記者洪奕宜通訊員曾祥龍)
-量刑難
制販者屢教不改 重復犯案增多
公安機關嚴打假幣犯罪所面臨的另一大問題,是遭遇法律量刑的難題。盡管法律明文規(guī)定,制販假幣是嚴重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死刑,但2007年最高院收回死刑復核權、慎用死刑之后,假幣犯罪判死、重判的案例明顯減少。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以汕尾為例,1999至2004年,因偽造假幣被判死刑的有39人,而2004年至2009年5年間,判處死刑的只有一宗。
“我們這幾年抓獲的疑犯中,不是有前科,就是以前的漏網之魚,不少還是累犯。”省公安廳經偵局副局長錢波告訴記者,曾抓了一名嫌疑犯,審訊后才發(fā)現,其本人竟然身負4宗假幣案件!“如果犯罪成本遠低于犯罪所獲的利潤,那法律對犯罪分子究竟有多大的威懾力?這就值得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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