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委同意,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通知》。決定由省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對21個地級以上市和省檢察院、省法院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
這次考核是我省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保障我省科學發(fā)展和“三促進一保持”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重大舉措?己擞涩F職省級黨員領導干部帶隊,從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巡視機構及其他有關省直單位抽調人員,共組建23個考核組。
《通知》明確,考核的主要內容是2007年以來本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包括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情況、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情況、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黨風廉政法規(guī)制度情況等。
《通知》要求,考核在各單位自我檢查分析的基礎上展開,除聽取匯報、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實地抽查外,還要專門召開干部大會對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進行民主評議。同時,委托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就檢查考核內容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抽樣問卷調查。考核情況將在全省通報,對考核中發(fā)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施責任追究,考核結果將作為今后使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據悉,這次檢查考核是我省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來規(guī)格最高、規(guī)模最大的一次考核活動,充分體現了省委加強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特別是反腐倡廉建設的堅定決心和實際行動。(通訊員/粵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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