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矩”先行,黑幫坐大成勢
警方查明,從2009年4月到7月30日御井茶樓被警方查處的2個多月時間里,謝才萍團伙從賭場抽頭獲利就達300萬余元,最多時一天獲利達20余萬元。以謝才萍為首,劉井勇、湯炳、陳曉容、黃冬梅等人為骨干,成員相對固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已經(jīng)坐大成勢。
他們采用的賭博方式非常簡單,通過撲克牌打“三公”、押賭注,賭注一般分 200至500元、300至1000元和500至2000元三個等級。
賭場實行“股份制”,除謝才萍、劉井勇和謝的侄女婿張某固定坐莊外,湯炳等10余名團伙成員臨時坐莊,均帶領各自網(wǎng)絡的大批賭徒集資入股。
為了控制團伙成員和賭客,謝才萍規(guī)定:賭場股東必須輪流坐莊參加賭博,輸贏2萬元左右才能下莊;賭客必須受邀約才能參與賭博,在賭客少的情況下,股東還必須無條件充當閑家參與賭博;進入賭場的賭客必須確認身份后才能進場,“放水”人員進入賭場,必須經(jīng)過股東同意或其他賭客介紹。
該團伙層級分明,分工明確:股東負責選擇賭場地點、坐莊和組織賭徒,領導并管理賭場經(jīng)營活動。放哨者分為“外圍”和“內(nèi)!,“外圍”負責打通關節(jié),聯(lián)絡相關部門,確保賭場經(jīng)營期間不被查處!皟(nèi)保”則在門外放哨、應對糾紛、吵架等意外情況;還有人專門在賭場“放水”。此外,還有專人提供后勤保障,負責賭客的一日三餐,同時安排住宿,負責賭場的搬遷和場地的清潔整理。
參賭“抽頭”是謝才萍最主要的經(jīng)濟來源,每進行一輪賭博,她就從賭場拿走此輪總賭資的5%。如此一來,她“只賺不賠”,每場“抽頭”的錢少則數(shù)千,多則數(shù)萬元。
賭徒欠“水錢”,被非法拘禁16小時
謝才萍團伙開設的賭場日益成為各種犯罪的溫床,令多少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從此不得安寧。
今年40歲的金某,因為賭博,新婚妻子憤然離去。他從此整日沉迷賭場,賭債越積越多,累計欠下謝才萍賭場“水錢”40余萬元。
2008年7月,正在御井茶樓賭博的謝才萍聽手下人匯報說,金某在另一處打牌賭博。謝大為光火:“我的錢都沒有還,他還敢到別的茶樓去打牌?”
謝才萍訂的規(guī)矩是:允許你欠我的錢,但不允許你不在我的場子里打牌。按照她的“旨意”,一幫人在另一酒樓里找到了正在打牌的金某,強行將其帶到御井茶樓。謝才萍百般侮辱謾罵,手下一頓拳打腳踢,對金某只說了兩個字:“還錢!”
見金某實在沒錢,謝才萍便指示手下將其帶至附近一家賓館里拘禁,并交代手下:“跑就砍斷腿!”
在手下對金嚴厲“幫助”后,次日晚6時許,被非法拘禁達20小時的金某萬般無奈,只得請一個朋友送來“救命錢”,才得以離開。
2008年7月底,做土石生意的唐某經(jīng)人介紹,來到謝才萍等人開設的賭場豪賭。很快唐就傻了眼:不僅輸?shù)袅藙傏A的錢,還倒賠進去12萬。之后,他又在賭場里借了74萬元的“水錢”,也輸個精光。
今年6月3日上午,向唐某“放水”9萬元的團伙成員趙波,在路上發(fā)現(xiàn)了唐某正開著一輛黑色現(xiàn)代越野車。趙波駕車狂追,在合川區(qū)一家賓館外,將唐的越野車逼到角落。趙波下車后持刀威逼,將唐的左手砍傷,最后唐某連本帶利寫下15萬元的借條。
“山寨老板”身陷囹圄
為了逃避警方的打擊,謝才萍從觀音洞賭場遭遇中“吸取教訓”,四處找人來頂替自己,充當賭場名義上的老板。
經(jīng)選擇,人高馬大的李洪明進入她的視線。
李是四川遂寧人,混跡社會多年卻無所事事。謝才萍許以每天500元基本工資,外加300元獎勵的優(yōu)厚待遇,“請”他充當“御井茶樓”賭場的老板,每天在賭場坐陣。同時保證:“如果你被公安局抓進去了,我會盡快把你弄出來。你坐牢后,我也會照顧好你的家人!
李洪明心花怒放,滿口應允,穿上現(xiàn)買的襯衣和西服,儼然茶樓老板,背著手在茶樓指手畫腳。不過,這樣“山寨老板”的好日子,他只過了3個月。
2008年7月30日,警方查處御井茶樓時,李洪明主動站出來“頂包”,拍著胸膛承認自己是老板,加之有其他賭場工作人員“指證”,最終李被法院判有期徒刑1年,而真正的幕后老板謝才萍、張某等人卻逍遙法外。
為了聚集賭場的“人氣”,套牢經(jīng)常參賭的賭徒,謝才萍先后與劉井勇、唐某等人于2008年4月至8月開設賭場期間,用抽頭的錢購買毒品“麻古”,“免費”提供給賭客吸食。一時間,“謝姐的場子可以打牌、還能嗨藥”成了她招徠賭客的一大“賣點”,賭場每天生意紅火,日進斗金。
大肆拉攏機關工作人員,尋求庇護
除了有文強這把“大傘”外,謝才萍還竭力用金錢開道,大肆拉攏、賄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尋求庇護。正因為有眾多保護傘的庇護,謝才萍黑社會性質(zhì)團伙開設的賭場才在眾多賭場或關門停業(yè)、或規(guī)?s小時,仍“一枝獨秀”,逆市飄紅。
2008年5月至7月,謝才萍等人在“御井茶樓”開設賭場期間,特意吸納社會閑散人員龔某加入,以占干股的“優(yōu)厚”條件,讓其安排人員在賭場四周放哨、維持賭場秩序。同時,謝才萍每月從賭場收益中拿出6萬元交給龔某,由他出面,向轄區(qū)派出所一名領導郭某和民警甘某行賄。甘某收受賄賂后,自愿充當“保護傘”,為謝才萍通風報信,凡警方有什么行動,就提前打招呼,讓其提早防備,甚至閉門謝客。而分管治安的副所長郭某,在收受謝才萍的賄賂后,對群眾多次舉報茶樓賭博置之不理,任由謝才萍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在眼皮底下坐大成勢。
2008年7月30日,警方拘留了一批聚眾賭博的賭客,并對參賭人員予以行政拘留。為了“撈出”團伙成員夏令、杜俊二人,謝才萍、鄧毅密謀,四處打探,通過向某拘留所民警黃某行賄2萬元,在黃某等人的幫助下,夏令被提前解除拘留,杜俊則暫緩執(zhí)行拘留。
2008年8月14日,謝才萍一伙在南岸區(qū)福澤生態(tài)大觀園賭場非法拘禁民警一事發(fā)生后,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經(jīng)過立案偵查,捉獲犯罪嫌疑人劉井勇。隨后,南岸區(qū)法院判以賭博罪判處劉井勇有期徒刑1年。在逃的謝才萍被警方列為“網(wǎng)上逃犯”。
“神通廣大”的謝才萍很快知道了。為了擺平這事,她四處活動。
找專案組是謝才萍準備“擺平”的第一步。她通過熟人找到專案組的一名領導,采用“以錢開路”的老辦法,在送給對方裝有5萬元的信封后,她說出了此行的目的:“我愿意投案自首,但是你們必須保證我能夠取保候?qū),這是我哥(指文強)的意思”。這位專案負責人稱:“市局查得緊,你的事難度太大,我不敢打保票,錢你還是拿回去吧!闭f完,把5萬元還給了謝。
之后,謝才萍又通過熟人找到南岸分局一名負責人,提出同樣的要求,也被拒絕了。謝仍不死心,又找到一名法官,企圖通過他與公安局領導的關系,實現(xiàn)所謂投案自首,達到取保候?qū)彽哪康。盡管謝才萍的目的沒有實現(xiàn),但她逃犯的身份仿佛被人“遺忘”了一樣,她多次現(xiàn)身,與專案組、法官和警方領導談“自首條件”,在“自首”不成的情況下,卻沒人動過將其抓獲歸案的念頭,致使她當了近一年的“網(wǎng)上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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