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二00九年度兩岸關系研討會上作重要講話。 中新社發(fā) 霍潺 攝
中新網成都十月二十五日電 (記者 曾嘉)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王毅二十五日在此間說,大陸方面為啟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已大體就緒。“如雙方都認為有需要,在海協會和海基會的第四次會談中可以就商簽協議問題交換意見,并推動這一進程。”
二00九兩岸關系研討會二十五日上午在成都開幕,王毅出席并發(fā)表講話,對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提出三點意見:第一,充分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深入挖掘合作潛力,以互補互利、共同發(fā)展為目標,大力推動兩岸新型產業(yè)合作;第二,遵循經濟規(guī)律,優(yōu)化投資環(huán)境,積極鼓勵大陸企業(yè)向臺灣投資,以利于臺灣經濟振興和兩岸企業(yè)共同進步;第三,兼顧各方利益,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推動兩岸經濟關系正;、制度化、機制化,確立兩岸經濟合作的長期穩(wěn)定框架。
在談到第三點時,王毅說,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已達到相當規(guī)模和水平,盡快實現經濟關系的正;、制度化和機制化已是大勢所趨。為此,兩岸之間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自然而然提上兩岸關系發(fā)展的日程。今年以來,兩岸各自就此進行了前期準備,目前雙方有關學術機構均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兩岸專家學者的研究結果表明,通過商簽這一協議,逐步消除貿易壁壘,合理配置資源,可以拓展合作領域,擴大合作規(guī)模,提高合作層次,對兩岸對外貿易和經濟增長都具有正面和積極的促進作用。
他指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是為實現兩岸經濟關系正;、推進兩岸經濟全面深入合作而作出的具有兩岸特色的制度化安排。商簽這一協議,既要符合兩岸經濟合作的需求,符合兩岸貿易投資的特點,也要符合兩岸關系的發(fā)展方向。這一協議的主要內容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經濟合作等領域。商簽協議的步驟可以是先建立框架和確定目標,然后再協商具體事項。兩岸達成綜合性和框架性經濟合作協議,有利于在現有基礎上更為迅速、全面地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有利于為兩岸人民謀得更多和更實在的利益,有利于臺灣經濟提升競爭力和擴大發(fā)展空間,有利于兩岸共同應對經濟全球化特別是區(qū)域經濟一體化不斷增強的趨勢。
王毅說,商簽這一協議,目的是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fā)展,增進兩岸同胞共同福祉,最大限度地實現優(yōu)勢互補,最大可能地追求互利雙贏。鑒此,兩岸應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秉持相互開放的理念。在此基礎上,大陸方面愿意充分考慮臺灣方面的合理訴求,盡量照顧臺灣同胞的實際利益。協議從總體上講,對雙方顯然都是有利的。但同時,對某些產業(yè)和社會群體可能受到的一些影響,兩岸有關各方應認真細致地加以評估,在商簽協議的過程中妥善兼顧,從而使協議實現雙方的利益最大化和代價最小化。
他強調,大陸方面為啟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已大體就緒。我們愿與臺灣方面協商,近期內完成兩岸專家的共同研究,年內在兩會框架下盡早啟動正式商談。如雙方都認為有需要,在海協會和;鶗牡谒拇螘勚锌梢跃蜕毯瀰f議問題交換意見,并推動這一進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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