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久久电影,精品人妻无码专区在线无广告视频
本頁位置: 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廣州日報:別再把“叉魚”說成“釣魚”了
2009年10月28日 10:58 來源:廣州日報 發(fā)表評論  【字體:↑大 ↓小

  幼時在鄉(xiāng)下,聽到一種民間說法:釣魚無罪,叉魚天譴。后經大人解釋才明白:釣魚是放餌引誘,魚兒貪嘴上鉤,兩不相欠,也兩不相怨;叉魚是利器強取,魚兒無辜遭殃,無端結仇,故天地不容。

  就網上熱議的上海浦東新區(qū)、閔行區(qū)交通行政執(zhí)法部門“釣魚執(zhí)法”,我請諸位對照上述兩種行為的概念,判斷一下裝病哄騙上車、強扔鈔票作證的執(zhí)法行為,到底是在“釣魚”還是在“叉魚”。

  倘若帶客后見錢眼開,那是“貪嘴的魚”,被逮是為自己的貪欲埋單,即使被“釣鉤”,也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倒是像孫中界、張暉那樣,人家明明是做好事不要錢,也強扔鈔票作偽證,是可恥的“叉魚執(zhí)法”!

  “釣魚執(zhí)法”與“叉魚執(zhí)法”雖一字之差,但兩者性質迥然不同。也正因各方都采取“釣魚”的說法,從而使得道理明晰的事件反倒有些混淆,難以厘清其中的是非;只有從輿論的源頭定性為“叉魚執(zhí)法”,這才能讓大家弄清道理、辨明是非。所以,懇請媒體及輿論糾正“釣魚執(zhí)法”的說法,統(tǒng)一改稱“叉魚執(zhí)法”,讓這種近乎公開搶劫的非法行政,從名詞上就失去存在的空間。

  還須多說一句,“叉魚天譴”這話已經應驗——據報道,浦東新區(qū)政府在26日宣布“孫中界事件”此前的初步調查結論與事實不符,向社會公開道歉;閔行區(qū)政府也同步宣布“張暉事件”取證方式不正當,撤銷行政處罰行為,兩起案件的相關責任人已在問究之中,“叉魚”之舉終會遭“天譴”。 (成彪)

    ----- 國內新聞精選 -----
商訊 >>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視頻圖片2010}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 [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總機: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