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最強冷空氣11月1日登陸北京,大雪相伴而至,最低氣溫驟降至零下,北京市政府決定將供暖時間由11月7日提前到1日,理由非常樸實:“擔心老百姓遭受寒冷生病”。
看似簡單的理由,折射政府公共事務管理理念的成熟。實際上,類似供暖、供水這樣的公共事業(yè),正經(jīng)歷著“市場化”的變革。但既名為“公共”,自然關乎萬家冷暖,關乎百姓生活,無論由誰提供,政府都不能“大撒把”。正如國家發(fā)改委曾強調(diào)的:“政府是供熱的第一責任人!边@種責任,是對行業(yè)進行指導和監(jiān)管、平衡各方權利義務,也是針對特殊情況進行相應調(diào)整。提前供暖,正體現(xiàn)出政府的“責任回歸”。
這種“責任回歸”,也是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的題中應有之義。服務意識強了,才能做好該做的事情;責任意識強了,才能真正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工作的首位,按氣溫供暖、按需求供暖,真正讓暖氣暖在群眾心頭。(羅四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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