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今年7月,河北省保定市紀委、市財政局、市監(jiān)察局聯合印發(fā)《關于對市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公務車輛統(tǒng)一張貼“公務用車”標志的通知》,要求全市6000余輛公車必須帶標上路,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焦點
六千余公車全部帶標上路
日前,記者在保定市紀委的停車場內看到,這里停放的30多輛公務用車,在前擋風玻璃的右上方,都貼上了“公務用車”標志。
標志正面印有國徽和“公務用車”,以及監(jiān)督電話、編號等字樣。標志反面則印有保定市規(guī)定的“公務用車八不準”:不準酒后駕車;不準用公車接送孩子或辦私事;不準用公車參加婚嫁等私人喜慶事宜;不準用公車學習駕駛;不準公車停放、出入營業(yè)性娛樂場所;不準用公車旅游;不準公車外借個人;不準損毀公務用車標志等文字和單位名稱、車牌號。
保定市今年7月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市直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各事業(yè)單位、省直管部門,鄉(xiāng)(科)級(含股級)以上單位的所有公務車輛,政法系統(tǒng)所有冀O牌照的公務車,都必須貼上“公務用車”標志。
據了解,“公務用車”標志由保定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統(tǒng)一制作。標志編號從00001開始依次排序,按單位、逐車統(tǒng)一進行編號,從而實現標志與車輛一體化管理,強化對公務車輛的監(jiān)管力度。群眾舉報時,只要記住編號,就能從數據庫中查到違規(guī)車輛的所屬單位、車牌號等全部信息。按照規(guī)定,公務用車標志將每兩年審核更換一次。
《通知》還明確規(guī)定,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拒不張貼“公務用車”標志,瞞報公務車輛,蓄意損壞、銷毀“公務用車”標志,以及違反“八不準”的單位和人員,一經查實,要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并予以通報和公開曝光,同時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追究單位“一把手”的責任。財政部門取消該單位該車的維修費、保險費、燃油費等項經費的撥付。
從今年7月開始,保定市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紛紛對機關公務車輛張貼“公務用車”標志,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目前,保定市符合規(guī)定的6000余輛公務車已經基本完成貼標工作。
調查
治理公車私用將三管齊下
“公車帶標上路,是保定市為治理公車私用現象所作的探索和嘗試!北6ㄊ屑o委宣教室一位工作人員說,從通知下發(fā)以后4個月的執(zhí)行情況看,措施已經初見成效,“現在酒店、賓館、飯店等場所,公車數量已經明顯減少了”。
保定市民邱先生在保定市一所小學門口開了一家小賣鋪。據他介紹,以前學校門口接孩子的車輛五花八門,看車牌就知道其中不少都是公務車輛,而且還經常能看到警車、法院等標志明顯的車輛,“不過,從9月份開始,接孩子的公車就很少看到了”。
為保證公車帶標上路的措施能夠落到實處,不流于形式,保定市抽調人手組成3個檢查組,赴各縣區(qū)檢查公車貼標的工作!皺z查組主要以督促、教育為主,并開展了各種明察暗訪活動,讓各單位、各部門隨時繃緊這根弦兒。”保定市紀委宣教室的工作人員介紹說,“從檢查組的反饋情況看,公車帶標上路的措施在落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F在,不僅全市6000余輛公車基本實現了帶標上路,而且干部在自律性方面也有了提高。可以說,基本達到了我們當初制定這個政策的目的。”不過他也坦言,公車私用現象由來已久,想要在一朝一夕之間徹底根除,不太現實,“關鍵是怎樣將當前好的政策延續(xù)下去,形成長效機制”。
記者在采訪中還發(fā)現,許多保定市民對這項措施寄予厚望!凹热恢贫诉@項措施,就要執(zhí)行好,對群眾的監(jiān)督舉報要有交代,不能雷聲大、雨點小!笔忻駨埾壬囊庖姶砹舜蠖鄶当6ㄊ忻竦目捶。另外,還有一些市民則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比如盡可能地減少公車、從財政預算上對公車的費用進行嚴格控制等。
“這一次,我們是重拳出擊,動真格!北6ㄊ屑o委廉政建設室主任王德說,“在今后的紀檢全會上,我們希望將公車貼標作為一個重要議題,使之上升為全市的一項重要工作!彼硎,保定市治理公車私用將始終堅持“三管齊下”:增強干部的自律意識、拓寬群眾的監(jiān)督渠道以及加大處罰力度。
評點
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是治本之道
林鴻潮(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河北保定要求全市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公務車輛統(tǒng)一張貼“公務用車”標志,以增強干部的自律意識,并便于群眾監(jiān)督,這是希望遏制“公車私用”現象的一個新舉措。首先,貼出“公務用車”標志,將公車的用途行蹤曝光于公眾的視野之內,能使公車的使用者有所顧忌。其次,“公務用車八不準”提出了公務用車不可逾越的使用界限;最后,通報、公開曝光,追究單位“一把手”的責任,以及取消該車的維修費、保險費、燃油費等項經費的撥付,建立了對違反公車使用制度的責任追究機制。
在我國,“公車私用”是群眾深惡痛絕的痼疾之一!肮珓沼密嚒睒酥镜氖褂,是公車使用透明化、監(jiān)督渠道社會化的重要一步。但這對于治理公車私用而言,也僅僅只是一個開始。因為在某些早就設計了固定公車牌號的地區(qū),公車私用現象依然普遍。因此,問題的關鍵不在于老百姓知不知道公車是否被私用,而在于公車私用會引起什么后果。2009年,德國衛(wèi)生部長烏拉·施密特在西班牙度假時,其使用的公車不慎被盜,引起朝野一片嘩然,不僅被冠以“丑聞”、“耗費公民納稅”等“罪名”,施密特本人也面臨著被質詢、被迫辭職的險境,甚至影響到其所在政黨的選情。產生如此嚴重的后果,是因為納稅人對公車私用“非常生氣”。在我國要治理公車私用,治本之道還是要真正落實責任追究機制,警告、處罰、記過甚至免職,不一而足。而最為根本的,是要使納稅人能夠對公務行為進行有效監(jiān)督。從這一意義上說,保定將公務車曝光于納稅人監(jiān)督之下的做法,其效果值得期待。
本報記者 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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