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1月19日電 (銀雪 楊君相) 重慶打黑系列案繼續(xù)開審。19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武隆冉光國等8人團伙涉黑案,“黑老大”冉光國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6項罪名。
檢方指控稱,自2004年5月以來,綽號“冉光二”的冉光國在重慶武隆縣白馬鎮(zhèn)糾集冉勇、彭諺程、張竣、王華等人,采用暴力手段,與余闐、邵小江等人爭奪勢力范圍,將余闐、邵小江等幾股勢力趕出白馬鎮(zhèn)。2006年,冉光國在白馬鎮(zhèn)工礦接待所、白馬廣場旁等地租房,供其糾集的“小弟”集中居住,并提供住房費用和生活費,定期發(fā)放工資,統(tǒng)一準備和保管刀具,并為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判刑的“小弟”提供生活費用。
其后,冉光國憑借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白馬鎮(zhèn)的強勢地位,長期開設茶館聚眾賭博、抽頭漁利、放高利貸;強行入股藍德服務公司;違規(guī)串通投標,控制白馬鎮(zhèn)石梁河流域的沙石開采權;強行插手代義紅與王邦路之間勞務糾紛、與冉茂亮民事賠償糾紛的處理;大肆實施故意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
而冉光國同伙冉勇、彭諺程、張峻、王華等人依其一貫行為,在白馬鎮(zhèn)隨意毆打、敲詐他人、強行收取保護費,從而形成了以冉光國為組織領導者,冉勇、彭諺程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嚴重擾亂了白馬鎮(zhèn)正常的經濟秩序、社會治安秩序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據了解,冉光國為加強對手下的嚴密管理,經常組織“開會”,并對“小弟”提出要相互團結、要有性格等要求,對怕事的組織成員予以開除,對違反規(guī)定的組織成員予以毆打懲罰等。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冉光國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欺壓群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生活、經濟秩序;锿涑蓡T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組織持械聚眾斗毆;隨意毆打他人;開設賭場;非法拘禁他人,故提請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冉勇、彭諺程、張峻、王華等7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積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分別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情節(jié)惡劣;組織持械聚眾斗毆;開設賭場,為參賭人員提供賭資,提請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冉小峰、劉波、邵小江3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重傷,提請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此次庭審重慶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還邀請了10多名市、縣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旁聽,預計該案將庭審一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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