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聚焦“番禺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之爭”,專家建議:
政府充分公開信息換取民眾信任支持
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昨天播出節(jié)目《垃圾焚燒之惑》,聚焦報道了番禺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引發(fā)的爭議。在節(jié)目中,專家認為,政府應該充分公開信息換取民眾信任和支持。
采訪中,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呂志毅向央視記者介紹了兩三年內番禺就將面臨的“垃圾圍城”困局,并表示垃圾焚燒是垃圾處理的唯一出路。
央視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2006年8月25日,廣州市規(guī)劃局下發(fā)了番禺區(qū)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的選址意見書,按照規(guī)定,建設單位必須在一年有效期內領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而番禺區(qū)市政園林局直到2009年4月1日才獲得國土部門批準的土地預審報告。這意味著,這份選址意見書其實是失效的。
對此,番禺區(qū)區(qū)長樓旭逵承認“程序上是一個缺陷”,但同時表示,“這不是一個不可完善的問題,我們可以重新申請”。
而事實上,在拿到國土部門的預審報告前,番禺區(qū)人大代表關志升等人就已經在建議有關部門立即推進位于會江村的垃圾焚燒廠的建設。但這位人大代表坦稱,在相關調查活動中,他沒有與當地民眾溝通交流過。
大多數番禺業(yè)主直到今年九至十月媒體大篇幅報道后,才知道身邊將建垃圾焚燒廠的消息。位于這一項目選址所在地的會江村多名村民也表示,政府部門從未就這一項目向他們征求意見。對此,番禺區(qū)市政園林局副局長葉文表示,選址還未通過前,的確“不可能去溝通”。而番禺區(qū)區(qū)長樓旭逵也坦承,僅與“小范圍的人、村民、村的村長”有過溝通。
“有的時候政府在決策的時候,信息的釋放不是很充分,是選擇性地釋放,有的說了,有的沒有說,這都會影響到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如果你把信息充分地公開,民眾有的時候是可以理解的,原來政府的用意是這么好,原來政府也有難處。你不僅可以得到信任,甚至可以得到支持。”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在接受央視記者采訪時表示,“其實不信任本質上是因為有一堵墻,需要推倒這堵墻,最重要的是行動,比如在公開和共同參與這方面有一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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