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8日)的庭審中,檢方援引了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等人的證言,這些證據(jù)顯示,文強曾為王天倫團伙提供庇護,致使犯罪嫌疑人做出有罪供述后仍被決定取保候審。
這是重慶此次系列審判中,因“打黑風暴”而落馬的最高官員文強的名字首次進入公訴機關的起訴書。
檢方指控,2003年12月中旬,重慶市合川區(qū)的生豬經(jīng)營戶潘桂生沒有將收購的生豬交給王天倫創(chuàng)辦的永紅公司屠宰,而是自行屠宰后在當?shù)劁N售。王東明(王天倫之弟)在得知此事后便指使楊玉華、王洪偉等人教訓潘桂生。
2003年12月15日,唐友彬、彭剛攜帶木棒等,到路上等潘經(jīng)過時,持木棒猛打潘的頭、腿等部位,之后逃離現(xiàn)場。
次日,潘桂生醫(yī)治無效死亡。
2007年9月,警方以偵破該命案為突破口,偵辦以王天倫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并將涉案的張應、王洪偉等人抓獲歸案。
王天倫得知情況后,找到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九支隊副支隊長李志,請托李找相關辦案人員打探案情,為此,王天倫送給李志10萬元。李志收錢后,找到原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民警周洪平幫忙了解案情,并送給周3萬元。
2007年9月11日,王天倫找到重慶市公安局高新區(qū)分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楊智,請托其幫忙找人了解此案,并送其兩萬元。
楊智隨后找到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一支隊副支隊長肖英,送給肖兩萬元。
2007年9月,王天倫找到重慶勁力酒店董事長李勁松,出資50萬元讓李找到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文強等人幫忙了解此案。李遂找到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拜托其找文強幫忙擺平此事。
李勁松先后送給文強20萬元、黃代強10萬元。文強收受財物后,向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相關領導和辦案民警施加影響,并安排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一支隊將該案移交給黃代強分管的三支隊辦理。
黃代強收受財物后,中斷該案偵查活動,導致被告人王洪偉做出有罪供述后,仍被決定取保候審,致使王天倫和王東明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逃脫法律制裁長達兩年之久。(記者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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