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環(huán)球時報》以《中國演出“鍍金”金色大廳遭質疑》為題,講到了維也納那個“金色大廳”演出究竟怎么回事。大意是說,誰交錢誰就進去演,沒什么了不得,“金錢大廳”而已;當中國演出團體一窩蜂地奔向“金色大廳”時,奧地利也并沒有真正掀起中國音樂熱。先前還見到一則與之呼應的消息,我們駐奧地利使館的文化參贊寫了一篇文章,求求國內民族音樂家別再來了,他們送票送不出去了,每次都是《十面埋伏》、《二泉映月》,唱起來都是《好日子》、《走進新時代》,外國人都會了。
類似的內容,記得《南方周末》曾經刊登過,什么時候忘了,但當時的恍然大悟沒忘。據說,上世紀90年代以前,并不是所有的演出團體都有資格登上“金色大廳”的舞臺,然而,蘇秦不是舊蘇秦。今天的“金色大廳”渾然不再是什么音樂界的“權威象征”,錢———不是《百家姓》里排第二位的那個姓,而是英語里的money,德語里的Geld(奧地利的官方語言是德語吧)———才是一道緊要的門檻!這一當雖然上得不輕,但卻未必是“金色大廳”存心要騙我們,人家就是那么明碼標價的,童叟無欺;而是我們那些人揣著明白裝糊涂,故意混淆“金色大廳”的原有概念抬高自己的身價,自己人騙自己人,津津有味地玩兒著掩耳盜鈴的把戲!
前兩天有則新聞說,全球1/4奢侈品被中國人買走;一個美國的業(yè)界人士還斷言,中國將取代美國成為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費市場。新聞既出,引來不少國人對奢侈品消費的非議。不過,倘若錢是自己腰包里的,看不慣人家怎么花,充其量只能祭出不知有效還是無效的“引導”招數;倘若是動用公款出國秀一把,回來吹一把,就應該是杜絕問題。在“金色大廳”那里,近10年來95%的演出并非商業(yè)演出,按照他們“一場演出場租費高達7萬歐元,而附屬許多其他費用還并不包含在內”來推斷,到“金色大廳”去亮一回相,無疑正是一種典型的奢侈品消費!這個消費占了全球到“金色大廳”的幾分之幾,排第幾位,了解內情的人們不妨都作一些披露,以便讓我們對這種奢侈品消費的危害認識得更深入一些。
認真數一數,我們的公款奢侈品消費還真是琳瑯滿目。比如同樣打著“文化”旗號的,全國到處“走”的那首“歌”屬不屬于?宣稱要減少而實際上依然不絕于目且從上到下沒完沒了大同小異如出一轍的各種開幕閉幕節(jié)慶晚會屬不屬于?我看都屬于。對這個問題的重視,委實應該比關注個人奢侈品消費更重要得多,更緊迫得多。前不久,《學習時報》發(fā)表秦曉鷹的文章(《永遠不做“奢華大國”》)指出,奢華之風不但會極大地固化中國現已存在的地區(qū)差距和貧富差距,而且會加劇權力尋租式的“官腐”和投機賭徒式的“民敗”;奢華只會令中國徒然為維持穩(wěn)定增加無比巨大的社會成本,甚至最終會給國家和公眾招致無妄之災。這樣來看,公款奢侈品消費不僅殃民,而且禍國了!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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