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名被告被控組建黑幫
檢方指控,2005年6月,龔剛模通過明星(另案處理)結識了刑滿釋放人員被告人樊奇杭,此后,龔剛模通過提供大量資金供樊奇杭發(fā)放高利貸讓其獲取高額利息、無償給予“保利夜總會”40%股份,提供大量活動資金給樊奇杭等方式,扶持樊奇杭組織的發(fā)展壯大。
樊奇杭則先后糾集“兩勞”釋放及社會閑雜人員張孟軍、吳川江、譚華等人,譚華又糾集被告人吳名山等人,為龔剛模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暴力支持,逐漸形成了以龔剛模、樊奇杭為組織、領導者,以張孟軍、吳川江、李仕軍、張茂才為骨干成員,以付仕培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樊奇杭給組織成員每月發(fā)放2000~5000元不等的工資,提供毒品供組織成員吸食,出資為組織成員租房,并形成“要聽大哥話”、要有兩部手機(其中一部專門用于違法犯罪時聯絡,并統(tǒng)一定期更換電話號碼)等組織紀律,加強對組織成員的領導和控制。
檢方指控,龔剛模、樊奇杭為壯大實力,通過非法購買等方式獲取了15支槍支,子彈500余發(fā),以武裝該組織從事非法活動。
其中,有3支制式沖鋒槍,有著名的“勃朗寧”手槍,還有手榴彈、獵槍等。
檢方還指控,為壯大組織經濟實力,2005年以來,龔剛模、樊奇杭組織采取發(fā)放高利貸、販賣毒品、開設賭場及娛樂場所等手段聚斂巨額錢財,先后向多家民營企業(yè)和個人高利放貸1.64億元人民幣,獲取高額利息近4400萬元。
龔剛模多次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檢方指控,2005年以來,龔剛模在重慶市高新區(qū)勁力大酒店開設“保利夜總會”。2006年下半年,樊奇杭帶領張孟軍、楊波等人開始為龔剛!翱磮鲎(記者注:指用暴力維護秩序)”。
2009年4月,龔剛模給予樊奇杭“保利夜總會”40%的股份。
庭審中,龔剛模表示,“保利夜總會”的工商登記情況是,唐筱和保利公司各占90%、10%的股份,但實際股東是葉某、鄒某、唐某和自己四人,這些并沒有在工商檔案中顯示。
他說,因為“要接觸太復雜的人員、沒錢賺,客人之間發(fā)生了命案”等原因,導致自己“不想搞了”,想脫離這個夜總會。2009年3月,便把自己的股份送給了唐筱。從法律意義上說,樊奇杭得到“保利夜總會”40%的股份時,自己已不是股東了。
檢方還指控,2005年以來,龔剛模為使夜總會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免于被查處,多次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龔剛模曾4次以過年為由,分別向時任重慶市治安總隊第八支隊支隊長的羅定江(另案處理)、時任重慶市治安總隊一支隊支隊長的陳濤(另案處理)行賄,每人受賄人民幣5萬元、美元1000元。
龔曾6次以過年為由,向時任重慶市公安局高新區(qū)分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楊智(另案處理)行賄,共計人民幣3.5萬元、美元1000元。 (記者 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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