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9時30分,曾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及其妻子周曉亞被送上法庭。與其一同受審的,還有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3位重慶昔日的警界高官。圖為文強(前排中)等在庭審現場。 中新社發(fā) 重慶五中院 攝
2月2日,重慶“打黑大審判”進入黑惡勢力“保護傘”審判階段,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當日開庭審理前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剛”黃代強、趙利明、陳濤。重慶六大“黑幫”“保護傘”文強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等四項罪名。 中新社發(fā) 潘鈺琳 攝
中新網重慶2月2日電(記者 郭虹 杜遠)在2日開庭審理的重慶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案中曝出,2001年至2007年,文強先后七次收受在渝知名僑商、香港上市公司一高層的各類貨幣折合人民幣達146萬元。而這一事實為文強在押期間主動交代出來的。
根據檢察機關控訴,2001年至2007年,文強先后七次收受香港上市企業(yè)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副主席兼執(zhí)行董事、重慶中渝物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曾維才所送的人民幣5萬元、1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82.7694萬元)和60萬港幣(折合人民幣59.082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46.8514萬元。
文強在下午的法庭調查中承認了收受曾維才錢財的事實,并作了詳實描述:2001年初,文強兒子出國留學,曾維才送3萬美元給文強稱為其兒子做學費;2001年6月,文強因公到加拿大出訪,曾維才送上2萬美元供其花費;2003年1月,文強因公到澳大利亞訪問,曾又送上2萬美元;2004年11月,在北京學習的文強將隨中國軍事代表團出訪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前,在北京探親的曾維才在一餐館中給文強送上2萬美元;2005年,文強在去越南、泰國交流前,曾維才又給文強送了1萬美元和10萬港幣。
2007年10月,文強搬新家時,曾維才以給其添置家具為由送給文強50萬港幣。兩個月后,曾維才夫婦拜訪文強在重慶市南岸區(qū)的新家,又給文強送上5萬元人民幣。
與此同時,文強否認接受曾維才百萬現金是受賄行為。文強說,其與曾維才是認識十幾年的好友關系,其在收受曾錢財后并未利用自己的職權為曾牟利。
但重慶檢方的起訴書稱,2005年,文強利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曾維才請托的查處郭應嘉職務侵占案提供了幫助。對此,文強回應稱,曾維才提出此項請托時,并未提及用錢財感謝一事。
據了解,曾維才所在的重慶中渝物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為重慶一知名房地產企業(yè),重慶主城多處黃金地段有其開發(fā)和管理的樓盤;曾維才本人也在重慶頗有名氣,在當地多個民間組織任有要職。記者致電重慶中渝物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辦公室李主任求證上述內容,其稱曾維才因有要務無法聯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