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筆者多次批評十四世達賴喇嘛“中間道路”的分裂主義本質(zhì)、他作為舊西藏封建農(nóng)奴主總代表的本來面目、他和海外動亂分子及“東突”分子的勾結(jié),以及他散布的種種謊言,達賴從來不吭一聲,可見其耐受力頗強。但是今年2月19日,筆者在《達賴挾洋自重必然失敗》一文中,揭露達賴數(shù)典忘祖、多次自稱“印度之子”,達賴終于按捺不住了。據(jù)外電報道,3月9日他在印度達蘭薩拉接受記者采訪,高調(diào)為自己辯解,聲稱“有三個理由使我自認為是‘印度之子’”。筆者對達賴終于有勇氣承認自己說過的話并作出辯解表示贊賞。
查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加措俗名拉木登珠,1935年生于中國青海湟中縣祁家川(今平安縣石灰窯鄉(xiāng)紅崖村),父名祁卻才讓,母名德吉才仁,為當?shù)仄胀ㄞr(nóng)戶。1939年10月7日,拉木登珠由中國國民政府派兵護送到拉薩,作為第十三世達賴喇嘛轉(zhuǎn)世靈童的候選人。1940年2月5日,國民政府發(fā)布命令,“特準繼任為第十四輩達賴喇嘛”。1959年3月10日,以達賴為首的西藏反動上層發(fā)動武裝叛亂,失敗后逃去印度。由此可見,達賴的身世明白,履歷完整,怎么忽然就變成“印度的兒子”呢?我們來看看達賴此番是怎么解釋的。
達賴的第一個理由是:“我是個佛教徒,我所有的佛教知識和人類價值觀都來自印度,我一直把印度視為我的師長,我們藏傳佛教弟子都是印度的學生”。佛教確實發(fā)源于印度,此后向世界特別是東亞、南亞地區(qū)傳播,在不少國家廣有信徒。但是包括藏傳佛教徒在內(nèi)的各國佛教徒并沒有人因為佛教源于印度而把自己視為印度的兒子。事實上,宗教跨國傳播是普遍現(xiàn)象,宗教徒對國家的認同與所信仰宗教源于哪一個國度并無必然聯(lián)系。比如,基督教、伊斯蘭教均起源于中東,現(xiàn)在全世界擁有信徒約30多億,這些信徒分屬不同的國度,以維護自己祖國的尊嚴和利益為責任,沒見人因為信仰了基督教或者伊斯蘭教就自稱是中東某國兒子的。眾所周知,達賴的西方支持者中有許多人是虔誠的基督徒,按照達賴的邏輯,豈不是想給人家都奉上一個中東國家當老子?
達賴的第二個理由是:“我這身肉軀是靠印度的食物存活了51年。印度的食物和學說撫養(yǎng)了我,為此我有理由說我是印度之子”。這不由得使人想起那句俗話:有奶便是娘。確如達賴所言,他叛離祖國51年來,主要是靠印度的食物養(yǎng)活的,達賴年年都要表達對印度的感激之情,也不失為情理之中。但因此就一變而成為“印度的兒子”,理由顯然不夠充分。當今世界,人們出于各種原因而在他國生活的現(xiàn)象極為普遍,但因為吃了他國食物就宣布自己為他國的兒子,目前還缺少其他例證。問題還在于,達賴這51年來除了吃印度的食物,還吃了不少其他國家食物,更拿了其他不少國家的錢。早在上個世紀60年代,達賴便拿著某國情報局18萬美元的年薪,比該國總統(tǒng)的薪金還高。按達賴的邏輯,誰供養(yǎng)他的“肉軀”他就是“誰之子”,那么,他是否還準備宣布自己同時也是其他若干國家兒子?否則豈不有“厚此薄彼”之嫌。
達賴的第三個理由是:“我的宗教和諧與非暴力思想來源于印度。非暴力和宗教和諧都是印度傳統(tǒng),無論我去哪里,我都帶著這個傳統(tǒng),這是我自稱是印度之子的第三個原因!边_賴又在撒謊,從1959年武裝叛亂開始,他幾十年分裂主義活動始終同暴力恐怖聯(lián)系在一起,與非暴力思想完全背道而馳。眾所周知,和諧、非暴力是人類自古以來的普遍愿望和追求,印度傳統(tǒng)里面有,其他國家、民族的傳統(tǒng)里面也有,并不是某一個國的專利。達賴可以稱贊印度,但是沒有權(quán)力隨意矮化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自古以來,人類每一種有價值的思想、文化,都不同程度地為不同國家、民族的人群所共享,但是還沒有人因此就認為這些思想、文化的發(fā)源國同其外國享有者之間構(gòu)成老子和兒子的關(guān)系。達賴的“理由”實在是對人類思想文化傳播現(xiàn)象的罕見歪曲和丑化。
正因為達賴的“印度之子”論太荒謬、太離譜、太丟人,所以迄今連達賴集團內(nèi)部也鮮有響應者,敢于出頭為達賴辯護者寥寥無幾,其眾多西方追隨者此番統(tǒng)統(tǒng)緘口不言,就連受到達賴追捧的印度也沒有人為多了一個兒子而歡欣鼓舞,只是漠然視之。
達賴既然要當“印度的兒子”,當然就要有實際行動。早在1986年4月,他給時任印度總理拉吉夫?甘地的備忘錄中,就公然把祖宗之地藏南地區(qū)稱作“阿魯納恰爾邦”。1999年接受臺灣《中國時報》記者專訪時說:“我到拉達克和門達旺時,當然沒有任何職責,因為那里是印度的土地”。近年來,達賴更是把藏南地區(qū)“屬于印度”時時掛在嘴上。達賴為首的那個非法的、以分裂中國為目的的政治流亡集團,本身沒有任何實力,只好把“西藏獨立”的夢想寄托在外國的支持上。在制造“3?14”事件、破壞北京奧運會、通過接談取得“突破”等圖謀統(tǒng)統(tǒng)失敗后,終于只剩下給人家當兒子一途。但是,達賴似乎沒有想到,人走到這一步,在外國人面前還能有多少利用價值呢?
達賴唯一正確的選擇是放棄一切分裂主義言行,回到愛國的道路上來。如果仍然鐵了心當“印度的兒子”,這畢竟是他自己的事情,旁人無權(quán)反對。只是奉勸達賴,從此就不要再打著“全體藏民利益代表者”的幌子四處招搖了。西藏的事務(wù)完全屬于中國內(nèi)政,作為“印度的兒子”,沒有資格對此說三道四。達賴倒是可以嘗試過問一下印度內(nèi)部事務(wù),但那還要看印度是否認他這個兒子。
筆者希望達賴及其追隨者針對本文再作新的辯解。(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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