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籌錢給“二奶”玩樂,四處找手下“借錢”(實為索賄受賄),但從來不還。日前,原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邱伙勝(2003年3月前曾任增城市委副書記)被廣州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邱伙勝說,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被“二奶”逼的。而此前省鹽務(wù)局原局長沈志強也稱是在情人死纏爛打下才無奈索賄。彪悍的情婦,脆弱的貪官,正成為腐敗新景。
“二奶”主動投懷送抱
邱伙勝認識韓某是在1999年下半年,處于主動地位的是韓某。
當時,邱伙勝任增城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韓某為了幫朋友調(diào)動工作,幾經(jīng)問詢,最終從一個朋友的通訊錄里找到了邱伙勝的電話,隨即主動打電話跟邱伙勝聯(lián)系,說了些仰慕之類的話,還希望見個面。邱伙勝聽出了弦外之意,便同意見面,兩人把地點選在一處西餐廳。
見面之后,兩人“情愫”漸生,電話往來頻繁。僅僅數(shù)日后,邱伙勝到廣州辦事,便把韓某約在華泰賓館,與之發(fā)生了關(guān)系。
韓某沒忘朋友找她辦事的事情。2000年初,她就把這事跟邱伙勝說了。邱伙勝當時讓韓某不要理這件事,并問她是否缺錢用。韓某說她想辦理移民需要些錢,沒說具體要多少,邱伙勝在第二天就拿了23萬元在增城賓館給了她。
韓某的自此成了邱伙勝的“二奶”。邱伙勝告訴韓某,要循規(guī)蹈矩地跟著他,平常不要打電話給他,不要再幫人家辦什么事,不要影響他的工作和家庭。韓某一一答應(yīng)。
以肚威逼貪官拿出50萬
顯然,邱伙勝給的23萬并不能讓韓某滿足。
2001年中,韓某給邱伙勝打電話,稱自己有了身孕,并直接來到邱伙勝的辦公室找他。邱伙勝很害怕,問韓某到底想怎樣。韓某當即表示,想出國,還想給邱伙勝生下孩子,需要大概50萬元。3天后,邱伙勝如數(shù)送給韓某50萬元。
但韓某并沒有出國。到2002年中,她又打電話給邱伙勝,表示不想要這個孩子了。兩人爭吵了一通,邱伙勝表示不想再和韓某見面,要分手。韓某表示:“分手可以,但要補償”。邱伙勝從一個信封里拿出3萬元人民幣,遞給韓某!跋胗3萬元擺平這件事,起碼也要加多一個零吧”,韓某說完就摔門而去。
雙方最終以25萬元人民幣“成交”,自此不再聯(lián)系。
3年間,邱伙勝共送給韓某98萬元。也就是在這段時間,法院查證邱伙勝共計受賄105萬元。邱伙勝說,他之所以去“借錢”,完全是被韓某逼的。
廣州市院經(jīng)審理認為,邱伙勝構(gòu)成受賄罪,考慮到其有自首情節(jié),且主動退回贓款57萬元,可減輕處罰。法院最后以受賄罪判處邱伙勝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18萬元。 魯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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