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為具體認定細則并未統(tǒng)一,各銀行關于二套房的界定各不相同,有的認房有的認貸,莫衷一是。(5月19日《新京報》)
國務院10號文之所以被認為“嚴厲”,關鍵在于大大提高了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不得低于50%,而利率則為1.1倍。而根據(jù)歷史經驗,該政策的成敗關鍵,取決于“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
在10號文出臺前,銀行對二套房的認定實行“認貸不認房”的原則。但如果貸款者之前購買房屋是全款支付,再買房就不算第二套房。這種“認貸不認房”的缺陷顯而易見,炒房者對每一套住房都可以在全款支付后,再用該房產做抵押,去銀行以其他名義貸款炒房,而在銀行看來,他并不存在房貸。
10號文出臺后,對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至今并沒有明確的政策,目前在房地產市場上流傳的比較權威的“標準”有兩個:
第一個是銀監(jiān)會監(jiān)管一部主任楊家才在4月21日表示:住房套數(shù)的認定不以是否發(fā)生過貸款為標準,即使首套住房沒有貸款,再次購房同樣會被認定為二套住房,即“認房不認貸”。這個標準比以前的“認貸不認房”的標準要嚴格,被視為二套房認定政策的重大轉變。
第二個是5月7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齊驥提出的“認房又認貸”標準:一是認房,對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果在房屋登記系統(tǒng)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再貸款購買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二是認貸,借款人已經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買房,也認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簡單地說,買房人名下有房,或者是曾用過房貸,再貸款買房都算“二套房”,這是目前最嚴厲的二套房的認定標準。
但“認房”的難度在于,全國的住房交易和產權登記系統(tǒng)并不健全,很多地方并沒有和銀行聯(lián)網,全國聯(lián)網更是遙遙無期。在這種情況下,通過“認房”認定是否屬于二套住房存在技術難度。但最大的難度并不在于此,而在于無論是“認房不認貸”,還是“認房又認貸”,沒有任何部門出臺統(tǒng)一的認定標準,官員的解釋并不能作為法律依據(jù)。
在沒出臺統(tǒng)一的認定標準的情況下,各銀行在具體執(zhí)行時,自然標準混亂,各行其是。普通情況的認定已經混亂,如果再摻雜上夫妻離異等情況,則更讓人云里霧里。比如,對“夫妻共同申請過貸款買房、兩人離異后無房戶一方再買”,“之前貸款買的房已經出售、再申請貸款買房”等情形,是按首套還是二套計算,不同銀行給出的認定標準都不相同。此外,什么時候開始執(zhí)行新的二套房貸政策,各大銀行的標準則更是五花八門,有的以網簽時間為準,有的以批貸時間為準。
嚴格的信貸政策是“10號文”的靈魂,而“10號文”有無調控力的關鍵,則在于是否嚴格執(zhí)行二套房貸。但目前無論是住建部,還是銀監(jiān)會,都沒出臺具體的認定標準,給各大銀行如何執(zhí)行造成了難度,長此以往,貸款人就會利用標準缺失的空子打政策擦邊球,最終使二套房貸流于形式。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出臺二套房的具體認定細則,并要求各大銀行統(tǒng)一執(zhí)行,結束二套房認定和執(zhí)行上的混亂,呵護政策的公信力。
參與互動(0) | 【編輯:朱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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