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16時30分左右,本報前方記者發(fā)回報道:剛從曲靖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楊德會,富源縣法院行政庭副庭長,因涉嫌嫖宿幼女罪,于2009年3月14日被刑拘,因涉嫌強奸罪,于2009年4月10日被執(zhí)行逮捕。馬龍法院一審判決楊德會無罪后,于2010年3月31日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
2010年5月17日,曲靖中院作出逮捕決定,富源公安局于同日執(zhí)行逮捕。此案經(jīng)曲靖中院二審不公開開庭審理,作出改判楊德會犯嫖宿幼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事件回顧:
富源縣法官楊德會因涉嫌嫖宿幼女、強奸等罪名被當?shù)貦z方提起公訴,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齡有爭議,一審竟被判無罪。宣判楊德會無罪后,富源縣人民檢察院對此案提起了抗訴。(記者 周曉暉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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