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6日電 香港《大公報》16日刊文《全球反貪 扁款無處藏》。文章說,陳水扁夫婦大概一直以為自己的巨額財富只要藏在島外,除非自愿匯回,否則即使不法勾當東窗事發(fā),臺灣檢察機關(guān)也奈何不得。殊料美國政府近日向本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沒收扁家涉嫌以賄款在美所買房產(chǎn)。此舉無疑粉碎扁家藏錢的黃粱美夢。
文章摘編如下:
陳水扁夫婦大概一直以為自己絞盡腦汁斂聚的巨額財富只要藏在島外,除非他們自愿匯回,否則即使不法勾當東窗事發(fā),臺灣的檢察機關(guān)對他們也奈何不得。殊料,美國政府近日向本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沒收扁家涉嫌以賄款在美國所買的兩棟房產(chǎn)。此舉無疑粉碎了扁家藏錢的黃粱美夢。
更為諷刺的是,扁去年九月突發(fā)奇想,要求美國政府介入扁案,中止臺當局對扁具有政治意圖的訴究。如今則“如扁所愿”,美國有關(guān)部門確實就扁案打起官司,但不是為他辯護,而是要沒收其房產(chǎn)。扁在位八年,頻發(fā)“獨論”,令美國政府不勝煩擾。想不到,扁卸任后,弊案纏身,還要“勞駕”美國為他“執(zhí)手尾”。難怪美國稱他為麻煩制造者。
去年島內(nèi)就傳出扁家用“二次金改”期間收受的賄款在美國置業(yè)。經(jīng)特偵組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二○○七年吳淑珍把一千萬美元匯到海外一家名為WEGELIN的銀行,來年其子陳致中自該銀行賬戶分別匯款16萬、150萬美元到美國,然后以某公司的名義購買美國紐約市曼哈頓地區(qū)的一戶公寓,后因陳致中擬赴弗吉尼亞州立大學就讀,遂又于學校附近購置房產(chǎn)。
吳淑珍母子當初選擇在美國以買房子的方式洗錢,是看中了美國是貪官的樂園。在“九•一一”事件以前,美國確實對一些國家的貪官把非法所得轉(zhuǎn)移到美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但當美國安全部門發(fā)現(xiàn)某些腐敗官員竟與恐怖分子有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后,便不再手下留情了。
二○○三年美國政府成立了英文簡稱為ICE的調(diào)查小組,其權(quán)責是沒收涉嫌貪污的境外高官經(jīng)由洗錢渠道進入美國的財產(chǎn)。該小組在幾年前就沒收了涉及貪污的尼加拉瓜前總統(tǒng)阿勒曼在佛羅里達銀行的五百萬美元存款和多處不動產(chǎn)。臺灣已與美國有互助協(xié)議,雙方司法部門將透過既有管道提供協(xié)助。因此,扁家房產(chǎn)可能被沒收應(yīng)也是得到美國ICE的配合。
臺灣特偵組也查出扁家曾在日本東京投資土地等不動產(chǎn),據(jù)說總資產(chǎn)高達三百億新臺幣。日本是否循美國做法,頗受關(guān)注。但臺灣檢方曾透露,向日本尋求互助受阻。
扁家以為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就可萬無一失,但在“全球反貪”的今天,臺北方面先后得到瑞士、新加坡和美國的援助,貪官的算盤打不響了。(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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