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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報:陳水扁家事為何總是千奇百怪?

2010年11月19日 12:5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中新網(wǎng)11月19日電 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luò)報19日刊出透視集文章說,臺灣司法部門兩次對陳水扁的判決,同樣是非“總統(tǒng)”職權(quán),前后居然出現(xiàn)不同的判決;扁子陳致中的召妓案被判敗訴,陳致中的太太黃睿靚卻支持丈夫陳致中“沒有召妓”。分析認為,有道是事出必有因,有如此多千奇百怪的事找上扁家,真正的關(guān)鍵恐怕在于人找事,否則為何其它家就沒有這么多千奇百怪的事呢?

  文章摘編如下: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控告壹周刊報道疑涉召妓不實求償案,日前遭高雄地院判決敗訴。陳致中的太太黃睿靚在得知判決結(jié)果后,除了對外表示“百分之百相信致中沒有召妓”外,并指出扁家總是會遇上“千奇百怪或創(chuàng)下先例”的判決。相信臺灣有許多人也正在納悶,為何扁家事總會如此?

  2004年“總統(tǒng)”選前的“319槍擊疑案”,盡管已經(jīng)消失在大多數(shù)臺灣民眾的腦海里,可是只要想起來就會覺得千奇百怪!槍擊嫌犯陳義雄是漁民,卻在案發(fā)后10日,千奇百怪地落海溺斃于安平港,生前留下的遺書同樣也千奇百怪地被家人銷毀。更甭論為何子彈千奇百怪地只穿過襯衫,卻未在同時穿在身上的夾克留下任何痕跡。

  當然更令人感到千奇百怪的是,二次金改的承審法官,居然以金融改革非“總統(tǒng)”職權(quán)的“憲法”見解,判決陳水扁無罪。同樣是非關(guān)“總統(tǒng)”職權(quán)的龍?zhí)顿彴,陳水扁卻已三審定讞,以貪污罪被判刑11年。同樣是非“總統(tǒng)”職權(quán),前后居然出現(xiàn)如此不同的判決,恐非千奇百怪所能形容。

  至于陳致中的召妓案,同樣令人感到千奇百怪。被指稱召妓的臺北友人始終沒有露臉,向陳致中借車后再借車給臺北友人的林偉斌說詞反復,也同樣是千奇百怪。最千奇百怪的莫過于是,陳致中的手機序號與召妓男的居然是同一支,也出現(xiàn)兩支手機的SIM卡交互使用的情形,加上發(fā)話地點相近,連陳致中本人也覺得不可思議。

  據(jù)媒體報道,陳致中召妓案被判是事實時,有一位支持他的人居然表示,如果男人不會召妓,那不就表示什么都不會了?什么時候男人會不會做事,已經(jīng)與會不會召妓劃上等號了?為了支持特定對象,連這么千奇百怪的理由都出籠了,還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有道是事出必有因,有如此多千奇百怪的事找上扁家,恐怕不是事找人的關(guān)系,真正的關(guān)鍵恐怕在于人找事,否則為何其它家就沒有這么多千奇百怪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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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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