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城管來了 中新社發(fā) 金艷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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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城管來了 中新社發(fā) 金艷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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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2月22日電《澳門日報》12月22日發(fā)表社論指出,城管與商販、市民間的沖突不斷,大都與城管部門的工作理念簡單、工作方式粗暴有關。強拆房、強拖車、強拉財物,幾乎成為城管的工作常態(tài),這如何能得到民眾和商販的理解、支持?如果城管素質(zhì)高,用較溫和的方式處理各種違章行為,勢必減少甚或消除沖突或災難性事件的發(fā)生;而城管如果出言粗暴、舉止失當,必然引發(fā)沖突。因此,倘若不能撕去城管的“暴力標簽”,不解決城管暴力執(zhí)法的社會問題,無論進行怎樣的心理輔導,在孩子們的內(nèi)心深處,還會蒙上厚厚的陰影。
社論摘錄如下:
湖北十歲的小朋友強強最近被同學們瞧不起,原因是他爸爸當城管,同學們說“城管欺侮窮人”,強強發(fā)誓自己“長大了死活不當城管”。這令擔任武漢江岸區(qū)城管執(zhí)法大隊長的父親唏噓不已。
事緣不久前的一次家長會上,有一些同學的爸爸是警察或軍人,都是穿著制服去的,同學們都覺得很神氣。但當強強告訴同學,他爸爸是城管隊員,也是穿制服時,同學們卻都說城管喜歡打人,而且喜歡欺負做小生意的窮人。
也許強強的同學們的想法帶些天真,但卻折射出城管執(zhí)法的現(xiàn)實形象。因為城管打人早已不是新聞。城管在當今社會的聲譽很壞、很差,幾乎成為“打、砸、搶”的代名詞,城管隊伍中的一些害群之馬,打人罵人,甚至發(fā)生打死人、逼死人的惡性案件:本月中,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qū)城管人員在該市東風南路執(zhí)法時與人發(fā)生爭執(zhí)后大打出手,致多人受傷,一人深度昏迷;上月底,南京金陵中學一名高中生,因不滿城管隊員在執(zhí)法中采用暴力手段,高喊“別打了”,卻招來三十多名城管隊員圍毆近十分鐘,被打得頭破血流后追出五百米要討說法,城管卻說是學生先動手;也是在上月底,一名在故宮端門前散發(fā)小廣告的十七歲少年,在兩名城管的夾擊追趕下,縱身跳入筒子河,不幸溺水身亡。而在其跳河前,還苦苦哀求“城管叔叔”,如果再追只有跳河了……。
攤販們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小攤販占道經(jīng)營,掙錢吃飯,城管人員則以影響市容、妨礙交通為由將其趕走。雖說有法可依,但如果將小攤販們“趕盡殺絕”,必然將其逼上絕路,使其鋌而走險,奮起抗爭,制造出更多的社會群體性事件。應該說,社會公眾最看不慣的是城管的粗暴、野蠻與無情。
同學們瞧不起強強,實則是瞧不起城管,更是瞧不起整體城管隊伍形象。正是這些穿上制服的城管如同老鼠屎害了一鍋湯。因為任何暴力行徑,都不可能征服純真的童心,更不可能贏得孩子們的尊重。
誠然,強強是無辜的,僅因為自己的父親從事城管工作就被人瞧不起,小小的年紀就背上沉重的心理負擔。這不僅是城管群體的悲哀,也是時代和社會的悲哀。無辜的孩子僅因為父親是城管而在同學面前抬不起頭來,這種狀況是不應出現(xiàn)在文明社會里的。
城管惡名決不應由孩子來承擔。專家建議應對孩子和家長進行心理干預,幫助孩子認識城管工作,同時幫助城管隊員緩解心理壓力,樹立職業(yè)榮譽感。
然而,最重要還應從城市管理的體制和城管部門的工作理念方面予以改善。城管部門自設立之初就已是“名不正、言不順”,幾乎其它職能部門所有的工作難點,都被推到城管身上。據(jù)統(tǒng)計,其職能有市容環(huán)衛(wèi)、園林綠化、道路交通秩序、市政、公用事業(yè)、停車管理、施工現(xiàn)場等十四個方面近三百項。其中對于市容環(huán)衛(wèi)、市政管理、停車管理、城市綠化等幾項內(nèi)容具有全部的處罰權。其它部門不愿管的工作都由城管包攬,一旦出現(xiàn)矛盾和問題,必然是千夫所指。而上述職能與市民息息相關,城管人員在執(zhí)法過程中很容易涉及到部分人的利益,必然引起其不滿和抵觸,甚至發(fā)生沖突。因此,首先應從體制上給城管“松綁”和“解壓”。
而對城管來說,更應轉變以管理為主的思維方式,建立服務為主、管理為輔的工作理念。城管與商販、市民間的沖突不斷,大都與城管部門的工作理念簡單、工作方式粗暴有關。強拆房、強拖車、強拉財物,幾乎成為城管的工作常態(tài),這如何能得到民眾和商販的理解、支持?如果城管素質(zhì)高,用較溫和的方式處理各種違章行為,勢必減少甚或消除沖突或災難性事件的發(fā)生;而城管如果出言粗暴、舉止失當,必然引發(fā)沖突。因此,倘若不能撕去城管的“暴力標簽”,不解決城管暴力執(zhí)法的社會問題,無論進行怎樣的心理輔導,在孩子們的內(nèi)心深處,還會蒙上厚厚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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