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8日電 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28日刊文說,廣州史上規(guī)模最大、范圍最廣的城中村改造運動將拉開帷幕。對外來工而言,城中村是廉價的落腳點,使“廣州夢”成為可能。城中村有很多問題,包括治安不好、衛(wèi)生條件不理想等,對外來工而言卻是個“天堂”。 有外來工說,外來工雖不起眼,畢竟也為廣州經(jīng)濟做出了貢獻,希望城中村整治改造之際,也能夠考慮到外來工的需要。
文章摘錄如下:
廣州市政府今年7月決定全力推進城中村整治改造,5年內全面改造一批,10年內基本完成138條登記在冊的城中村整治改造。但對外來工而言,城中村是廉價的落腳點,使“廣州夢”成為可能。
來到廣州,很多人都會覺得其城市規(guī)劃亂。在珠江新城中央商業(yè)區(qū)里,有個凌亂的冼村;在現(xiàn)代化購物區(qū)天河城和正佳廣場附近,有個嘈雜的石牌村。冼村、石牌村都是所謂的城中村。在廣州,城中村無所不在,雖有人認為新舊融合才顯示出地方獨有特色,但也有人覺得,城中村是廣州迅速發(fā)展、長期規(guī)劃不妥所遺留下來的產(chǎn)物,若不整治改造,廣州將難以如愿晉升為世界級城市。
25歲的張莉(化名)兩年前從廣西到穗工作,一直都住在城中村,先是天河村,然后冼村,如今石牌村。城中村里住著很多外來工,其中不乏廣西老鄉(xiāng),因此張莉住得非常自在,全無被排擠的感覺。
城中村房租低廉,一房一室每月600元(人民幣,下同),張莉住得相當舒適。城中村里菜市場、理發(fā)店、小商鋪、小餐館樣樣齊全,生活便利。城中村地理位置優(yōu)越,距離市中心的主要地點都能步行。平時除了上班,張莉很少離開城中村。
不過,張莉在廣州安的這個家預計不會持久,廣州市政府今年7月決定全力推進城中村整治改造,5年內全面改造一批,10年內基本完成138條登記在冊的城中村整治改造。廣州史上規(guī)模最大、范圍最廣的城中村改造運動將拉開帷幕。
狹義而言,城中村是指農村村落在城市化進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農民轉為城市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變成的居民區(qū),也稱為“都市里的村莊”;從廣義上說,是指在城市高速發(fā)展的進程中,滯后于時代發(fā)展步伐、游離于現(xiàn)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區(qū)。
這其實不是廣州第一次著手整治改造城中村,但過去的整治改造行動都面對極大的阻力。對廣州村民而言,村屋出租為他們帶來了豐厚的利潤;對居住在此的外來工而言,這里提供了廉價的落腳點,使“廣州夢”成為可能;對周邊商圈而言,城中村更是有著“勞動力蓄水池”、“倉庫”、“員工宿舍”等多重意義。
以廣州最知名的城中村石牌村為例,石牌村中有1200多家小店鋪,大多是村民出租給外鄉(xiāng)人經(jīng)營,通常八九平方米的一般鋪位每月租金在1000元左右,便宜的租金使得石牌村成為許多外鄉(xiāng)人創(chuàng)業(yè)的第一步,物價也相應地比外頭低廉一些。村內因此形成了一個自給自足、物價低廉的生活娛樂配套系統(tǒng):頭發(fā)洗剪吹10元一次,三肉一菜的盒飯6元一個……
據(jù)統(tǒng)計,在石牌村0.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密密麻麻地蓋了3000多棟房子,建筑面積近100萬平方米,居住著不到一萬名本地人和7至8萬名外地人。外來人口主要分為四類人群:45%為IT從業(yè)者;35%為百貨商店、酒店、卡拉OK店等服務行業(yè)的工作人員;15%是在石牌開店的外地人;5%為無業(yè)者。
張莉接受本報訪問時說:“每次看到電視新聞中談城中村整治改造,我們都會擔心,今后何去何從?畢竟我們是外地來(廣州)打工的,收入有限,城中村里的房子是我們唯一負擔得起的,這里的條件雖然簡陋,但我們可以住得舒服、活得有尊嚴,要我們到外頭(城中村以外)去找住宿,不是租金負擔不起,就是要住得比較遠,或是居住條件比城中村里還要差!
城中村有很多問題,包括治安不好、衛(wèi)生條件不理想、房屋由于建得太近缺乏光線等,對廣州的外來工而言,它卻是個“天堂”。張莉說,外來工雖不起眼,畢竟也為廣州的經(jīng)濟做出了貢獻,希望政府在全力推進城中村整治改造之際,也能夠考慮到外來工的需要。
一名城市規(guī)劃專家接受本報訪問時說,城中村改造的最棘手問題是在村里擁有房產(chǎn)的廣州村民。他指出,盡管城中村整治改造已是大家所知道的必然發(fā)展趨勢,但很多廣州村民繼續(xù)在村里合法及非法建造房屋,使原已窄小的城中村變得更密不透風。這些業(yè)主都希望,等到有一天征地時,能夠從政府那里獲取更多賠償(賠償一般以房產(chǎn)的面積來計算)。
他指出,要滿足所有村民的要求,確保他們接受整治改造建議,需要長時間的協(xié)商以及謹慎的部署。以深圳最后一個城中村崗廈河園片區(qū)為例,當?shù)卣墙?jīng)過了長達10年的協(xié)商,才得以展開整治改造計劃的。
長期關注城市化進程研究的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科研處處長彭澎日前在接受《南方周末》訪問時說,當年廣州的城市化是“跳躍式發(fā)展”,把許多城中村給“跳”過去了,但是欠的賬終究是要還的。
城中村形式上是城區(qū),有了社區(qū)居委會,有了城市戶口,但經(jīng)濟上、管理上還是殘留著農村的痕跡,如集體經(jīng)濟的收入、社保的根基,村民大會是最高決策機構,村內設施由村自行解決,不納入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體系等。
一句話,城中村是城市化不徹底的產(chǎn)物。他說:“某種意義上說,現(xiàn)在是在支付原先就該支付的城市化成本,既可以說付出高昂代價,也可以說是發(fā)展秩序上的輕重緩急的安排。” (楊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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