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2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1993年,27歲的鄭海光躊躇滿志偷渡赴美,當時的他計劃不辭勞苦努力工作一圓美國夢。未料因付不出偷渡所剩欠債,鄭海光被迫為蛇頭做事。1995年3月31日鄭海光在蛇頭的脅迫下,參與綁架勒索兩名華裔女子,最后遭逮捕,并被控十項罪名,共判刑84年。15年來,鄭海光從未放棄上訴翻案,仍在獄中的他慨嘆,偷渡這條不歸路奪走自己的青春與前程。
稱被法庭翻譯公派律師誤導 獲刑84年
鄭海光當年被控的十項罪名包括四項一級綁架罪、一項二級綁架罪、兩項一級強暴罪、兩項性虐待罪、一項非法持有武器罪。除兩項綁架罪合并執(zhí)行外,其它控罪均累積執(zhí)行,共判刑84年。與鄭海光共犯的鄭勤光因認罪而被判15年。
15年來,鄭海光從未放棄上訴翻案,他一直認為法庭的翻譯和當時的公派律師對他的誤導導致他對這起案件的判斷失誤。他否認曾強暴及性虐待兩名受害人,多次上訴要求重驗DNA,卻因無法獲得受害人的驗傷報告而至今無果。
鄭海光的母親陳月仙七年前移民赴美后,為了替兒子翻案,辛苦打工為兒子聘請律師,她痛哭訴說鄭海光因當年偷渡無錢還債而被迫蛇頭脅迫,就此被毀了一生。如今15年過去了,其它罪犯已經(jīng)刑滿出獄,只因無知在外把風的鄭海光卻要承受一生的懲罰,面對兒子的冤獄,陳月仙整日以淚洗面。
人蛇集團恐嚇 要對家人不利
報道指出,1993年,27歲的鄭海光從福建亭江偷渡赴美,因家中積欠蛇頭1萬2000元偷渡費,在紐約餐館打工的鄭海光被蛇頭抓走,關在當時人稱“阿廣”的人蛇集團小頭目位于皇后區(qū)法拉盛的房子內并遭到毒打,人蛇集團還揚言要暴打鄭海光在家鄉(xiāng)的父母和姐弟,直到還錢為止。鄭海光當時無法借到錢,后來有一個同鄉(xiāng)為他擔保,讓他為“阿廣”做事。
回憶案發(fā)當時情況,鄭海光說:“1995年3月31日下午,我剛放工,阿廣就打電話給我,說他的車壞了還在修車廠,問我能不能晚上9時多到肯尼迪機場幫他接朋友,我一口答應下來。到了機場航廈入境處門口,阿廣突然跑到我的車上說他的朋友被別人接走了,讓我追上那部黑色林肯電召車。當時阿廣把他的朋友兩女一男共三人帶到我的車上,然后開始對照名字和護照。我當時感覺后面幾個人不對勁,但也不想多管,趕快把他們送到阿廣家就算了。半路上還把其中那個男人給放下車,留下了兩個女人。當我把他們送到阿廣家后,阿廣讓我進屋跟我說,他們接錯人了,但還是要向兩個女人的家人索錢,每人3萬元,共6萬元。阿廣說,因為這件事我已經(jīng)知道了,所以就讓我打電話給兩個女人的家人敲詐錢財”。
逼打電話勒索 手槍指著我的頭
“當時我不愿意打電話索錢,但阿廣就立刻大罵我,還說我欠他1萬多元偷渡費,立刻還錢給他。然后他旁邊的手下就都圍上我,其中一人還用手槍指著我的頭,我只好說愿意打電話。然后阿廣就教我如何索錢,我打了電話,兩名人質的家人立刻就同意支付6萬元贖金。那天晚上10點多,我女朋友還打傳呼機給我,叫我回去喝湯,可阿廣不讓我走,直到我女朋友第三次呼我,我再三保證不會說出去。阿廣說不怕我告訴第二個人,否則第一件事就把我父母做掉,大約11點多我返回家。第二天,我又打電話給兩名人質的家人,催促對方交付贖金,并交代如何交送贖金的方法”。
1995年4月2日鄭海光與另一同犯鄭勤光將人質送回途中,被早已埋伏好的警方逮捕,同時在阿廣的住處也有六人被捕。
直到案件交付審理后,鄭海光才知道第一天晚上他離開后,其中一名女子遭人強暴。而主嫌阿廣從未被捕,手下被捕的六人將所有罪名都推卸給他和鄭勤光,鄭勤光坦承強奸等罪嫌,被判刑15年,已經(jīng)刑滿出獄,六名手下也早已逃之夭夭。
偷渡成不歸路 奪走青春與前程
鄭海光迄今對案情的發(fā)生和審理過程都仍懵懂不知,“因為翻譯根本跟不上審理”,他就這樣胡里胡涂被判四項罪名,共判刑84年。
1995年底,29歲的鄭海光入獄服刑,偷渡成了一條不歸路,奪走了他的青春、夢想與前程。十多年來,唯一不變的是鄭海光爭取上訴翻案的心愿,“不是我做的我不認罪,我只希望檢方能提供受害者的驗傷報告,讓我用DNA檢測來證明我的清白”。(宋怡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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