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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6月12日電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發(fā)表題為《廣告的錯別字》的文章說,隨著中國的崛起,漢語的使用漸普及化,但錯別字的出現(xiàn)率也相對增加。尤其是在大馬(馬來西亞)這種多元種族的國家,很多人都能說多種語言,然能寫能看卻未必精通,碰上翻譯時錯漏百出。
文章指出,這類翻譯錯誤在大馬中文報章的翻譯廣告里尤其明顯。例如,日前有一則廣告,把“演繹”誤寫成“演譯”;另一則促銷廣告有兩個錯字,把“說謊”錯寫為“說慌”;“公共假期”錯寫為“公工假期”。
文章說,事實上,新聞稿件、學(xué)校文告,都有錯別字。中國中央電視臺的字幕亦見錯字,惟多數(shù)是發(fā)生在劇集字幕,新聞字幕錯別字幸極少見。另外一種情況是簡繁字在轉(zhuǎn)碼上的出錯,這在一些需要同時在中國大陸、香港或臺灣播放的節(jié)目尤為常見。
文章說,我們常自傲說漢字有活力,能融入計算機科技時代,但我們卻忘了漢字的繁雜性和相似性,致使錯別字頻頻出現(xiàn)。個人認為,《星洲日報》作為大馬主要中文媒體,除了須嚴格檢審新聞版的錯別字之外,恐怕也要“越權(quán)”審閱及訂正這些由外文翻譯的華文廣告。當(dāng)然,報社或許需和廣告商事先溝通,然作為華文媒體,讓錯別字刊印出去,最終損及的還是文字本體。(楊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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