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7日電 新加坡《聯合早報》5月7日刊文說,延續(xù)了將近三個星期的新加坡中國客工勞務風波,現今已逐漸趨于平息。不過,從風波在上月中的產生,客工采取集體行動追討被拖欠的工資與繳交的中介費,到人力部介入調查與處理的這個過程中,讓我們看到了新加坡勞務市場存在相當大的“偏差”,須及時糾正。如果這其中的問題沒有徹底解決,類似的風波和困擾仍舊會發(fā)生。
文章摘錄如下:
由于新加坡八百多名中國客工工作準證被取消而產生的勞務風波,在新加坡人力部介入與安排下,目前已顯見結果。人力部5月6日發(fā)表的文告表示,在當局受理的案件中,420名(即83%)客工接受一千多元的遣送配套回國,而另66名客工則選擇在特予延長到5月11日的逗留期間內嘗試轉換雇主,以繼續(xù)留在本地工作。客工也得到雇主的相關補償。
上月13日事情發(fā)生后,客工萌生憤憤不平與焦躁難耐的心緒,是很可以理解的。這批由本地幾家建筑承包商聘請客工,工作準證突被取消,一夜之間失去了工作,而他們總共支付的近500萬元中介費,以及被雇主拖欠的數個月薪金,也沒有下文。更令這些客工著急的是,由于沒有工作準證,他們得于兩個星期內,即4月27日之前離境。
大群客工到介紹他們到來工作的勞務中介公司去,想討回公道,但不得要領。而130名曾到人力部理論的客工,卻由于聚集不散達四小時,造成紛擾,人力部得勞煩警方勸請離開。
誠然,人力部及時派人了解來龍去脈,進行勸說與處理,幫忙安排客工的臨時住宿,并協助他們渡過目前的困境,都有助于風波的平息。但客工風波仍然值得深一層探究。對于聘請外來客工,新加坡的法令不可謂不嚴格。因為根據“雇傭外籍勞工法”,雇主拖欠薪水或安排不合理的住宿都是違法的。這起事件的產生,其實就是因為在人力部調查時,三家雇用客工的公司無法向當局出示相關證件,如公積金繳交文件、工程確切地點等,而導致給它們發(fā)出的工作準證被取消。
但,為什么同樣的事件,會不時發(fā)生?問題的根源到底出在哪里?為什么這類“畸形現象”的出現不可杜絕?顯然,法律制訂與執(zhí)行的嚴厲,并不足以徹底解決其中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復雜問題。根據新聞采訪與讀者投函所反映,勞務中介運作的盤根錯節(jié),以及一些貪婪雇主利用客工人頭收費牟利,或許也是客工問題產生的一個重大原因。
針對日前的這起事件,前業(yè)內人士李建鋒曾在4月27日《聯合早報》言論版上發(fā)表《透析勞務中介行業(yè)》一文。作者指出,據新聞報道,受影響的客工中,中介費最高達1萬2000元,最低的也有5700元,這對于來自中國的客工都是不小的數目。據他所知,以往一般的中介費是在4000元左右。那么,“費用”為何節(jié)節(jié)攀升?
這位前業(yè)者認為,中介費數目之所以上升,是因為“中介”成為一門有利可圖的生意,從事中介的業(yè)者越來越多。而中介行業(yè)搶飯碗的現象日趨激烈,一些業(yè)者就以向雇聘客工的老板塞錢,以取得生意,導致中介費的水漲船高。人力局的新法令讓行為不當的中介與雇主雙雙承擔責任,也可能導致兩者之間互相包庇的惡果。
使問題更形復雜的是,“中介”里面分為本地新加坡的中介,和客工的源頭——中國的中介,而中國方面的中介卻分有層層級級。由此可見,問題既有本地的因素,更有外在的因素,兩者相互交織,確實不易處理。
勞務中介的問題,在某種程度上,也讓人聯想到私校教育曾經發(fā)生的一些偏差。最后是出動教育部立法與執(zhí)法,不只在消費層面上,而是在教育層面上作品質的保證,才使私校良莠不齊的情況得以控制。
勞務中介與教育中介當然有所不同,因此也需要對癥下藥地處理。目前的當務之急,或許是勞務市場的規(guī)范與整治。在這方面,當局不妨多聽聽業(yè)內人士的意見和反饋,以便制定更有效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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