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9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控方指定處理趙霞命案的檢察官威爾許(Brian Welch)7月17日表示,兇嫌蔡耀華在趙霞命案中被控的是特殊謀殺罪,然因這次趙霞命案與上次蔡耀華被控的涉嫌殺妻案有直接關(guān)聯(lián),如果在處理這次命案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前案新證據(jù),并不排除再將蔡耀華涉嫌殺妻案提出重審的可能性。
威爾許說,蔡耀華在這次趙霞命案面臨特殊謀殺罪名,然如涉嫌殺妻案再度提出,將是罪名輕了許多的“蓄意誤殺罪”(voluntaryman slaughter)。
2006年5月間蔡耀華案的陪審團一致認定蔡耀華在涉嫌殺妻案中,一、二級謀殺罪名不成立,而蓄意誤殺罪名以八票反對、四票贊同而流審。2007年8月間,圣他克拉拉縣檢察官辦公室因證據(jù)不足,撤除對蔡耀華蓄意誤殺罪的控訴,然蔡耀華亡妻的家人繼續(xù)透過駐舊金山中國領(lǐng)事館找到女律師趙霞,繼續(xù)對蔡耀華提出民事賠償?shù)目刈,目前一般認定,趙霞因處理這宗民事賠償罪遭殺。
威爾許指出,因在兩年多前的審判中,蔡耀華所面臨的一、二級謀殺罪名都無法成立,因此如果舊案重提,將是蔡耀華當時流審的罪名“蓄意誤殺罪”。
謀殺罪與誤殺罪的最大不同是謀殺罪是在有殺死受害人的預謀下所犯的罪行,而誤殺罪則是一時沖動犯的殺人罪,兩者刑罰相去甚遠,如誤殺罪成立被告可能只被判三年徒刑,而像這次趙霞命案中,蔡耀華可能面臨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判決。
蔡耀華亡妻鄧鶯的母親,也就是蔡耀華這次民事賠償案的原告沈慧娣特地前來硅谷,除了參加她委托的律師趙霞的葬禮外,也于17日出庭旁聽。她非常希望她女兒鄧鶯的命案能因為這次趙霞命案而再度重提。威爾許并不排除鄧鶯命案重提的可能性。(王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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