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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籍法發(fā)揮效應 印尼華人擁抱新生活地位提高

2007年01月16日 13:47

  2006年7月,印尼國會通過了新的國籍法,廢除了法律中區(qū)分“土著”與“非土著”的法令,這項被形容為“革命性”的新法規(guī)定,凡出生在印尼并從未接受過他國國籍的居民,將自動成為印尼公民。新法進一步闡明,夫妻中只要一方是印尼公民,其孩子將自動成為印尼公民。至此,從1958年開始頒布實行,2002年梅加瓦蒂政府提出刪除的“1958年印尼國籍的第62號法令”,這項令印尼華人多年來在政治上備受歧視的法令終于走入歷史。印尼華人終于掙脫枷鎖,不再被視為二等公民。

  華語斷層重獲彌合

  國籍法只是當時的蘇哈托政權排斥華人的其中一項措施。在他執(zhí)政期間,政府制定一系列歧視性法令,系統(tǒng)地邊緣化華人,限制華人的生活,削弱華人的競爭。在文化上,政府試圖通過禁止使用華語,砍斷華人的根,從而達到同化華人的目的。如全面禁止華語教育,禁止慶祝華族節(jié)日,禁止出版或進口華語書刊。印尼是東南亞少數禁止華語書刊進口的國家,當時,華語書刊與毒品一樣被列為禁品。此外,蘇哈托政府也禁止華人學習華語,所有華校被令關閉,華人失去學習母語的機會,中文老師也在一夜間失業(yè)。

  音樂家張勻指出,在那段黑暗時期,大部分家庭為了讓孩子學習華語,偷偷聘請老師到家里教中文。她表示,不僅學習中文很艱難,中文老師教導中文也有風險。她透露曾發(fā)生過印尼鄰居發(fā)現華人家庭學習中文后向村民投報,以致老師在離開時被村民毆打。

  被禁幾十年后,中文的學習基本上已經斷層,40歲以下的印尼華人幾乎都無法掌握中文。蘇西洛執(zhí)政后,中文書籍得以再次自由進入印尼,為熱愛華語的人們提供精神糧食與學習華語的機會。作家楊兆驥在雅加達唐人街開設雅城規(guī)模最大的書局———聯(lián)通書局,定時從中國進口書籍,這在舊政權時期是不可想像的事。聯(lián)通書局也獲得印尼教育部的授權,與中國相關部門合作編寫供印尼學校及實習班使用的華語教材。1998年蘇哈托倒臺后,報禁及黨禁隨即解除。在蘇哈托執(zhí)政時期,印尼只有一家華文報《印度尼西亞日報》。解禁后,雅加達、泗水及棉蘭等各主要城市相繼出現多份華人報紙。2006年12月,《印度尼西亞日報》出售股權給馬來西亞行銷量最大的華文日報《星洲日報》,并易名為《印尼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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