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6日電 據(jù)美國《星島日報》報道,非洲裔與拉丁裔等少數(shù)族裔的貸款利率高于白人?是否涉及種族歧視?本月28日即將于最高法院開庭的“紐約州公平借貸糾紛案”(fair-lending dispute)引起了許多少數(shù)族裔的關注。洛杉磯華裔法律專家和銀行業(yè)者表示,倘若涉案銀行能夠提出造成“不同待遇”的合理解釋,族裔歧視控訴就不會成立。此外,民眾需要注意,在填寫貸款申請表時,銀行無權要求貸款人說明其族裔。
根據(jù)主流媒體報道,紐約州檢察長庫沃莫(Andrew Cuomo)發(fā)現(xiàn)該州部分銀行給非洲裔和拉丁裔的貸款利率高于白人,此案目前在調查之中。由于該案涉及敏感的族裔問題,將于4月28日在最高法院進行審理。
針對“不同待遇”是否歧視,華裔商業(yè)律師吳志鴻指出,倘若銀行用貸款人的族裔作為利率高低的決定因素,這無疑是犯法行為,憲法和《民權法》第七章都有相關的明確規(guī)定。然而,銀行將貸款人的背景、收入、信用歷史等作為考慮因素,則是無可厚非。因此,倘若銀行所經手的非洲裔和西裔的信用記錄普遍比白人差的話,那么所謂“歧視”不過是個巧合和誤解。
律師張靜琴也表示,銀行有權給不同的客戶不同的利率,通常與本身所承受的風險成正比。她說,該案的調查分為兩個步驟:一是檢察官要證明“不同待遇”確實普遍存在,二是調查不同族裔貸款人的背景,看利率的高低是否按照條件的優(yōu)劣而定,還是有族裔因素。
該案件的結果目前不得而知,不過既然族裔不可列為決定貸款的因素,銀行的貸款申請表上為甚么依然有“族裔”這一欄呢?對此,美富銀行董事長黃國梁指出,銀行通常不會“要求”(require)客戶說明族裔,申請表上若有這一欄,一定是“選擇性”(optional),所以可以不填。華美銀行資深副總裁王國蘭也指出,族裔問題通常在可選擇的補充表格上,主要是為了方便銀行了解有關客戶的人口統(tǒng)計資料(demographic),族裔絕對不會對貸款的決定有任何影響。張靜琴指出,以統(tǒng)計為目的詢問族裔,是完全合法的。
美國銀行貸款部職員Diane Romero指出,客戶在貸款時,通常需要提供自身和雇主的信息以及收入和W2表等。每家銀行的利率通常不同,是因為愿意承擔的風險和盈利標準不同。在信用卡利率方面,同一家銀行對大部分客戶的利率是相同的,但是部分信用好或存款額高的客戶可享受比較優(yōu)惠的利率。(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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