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日本大阪高等法院9月27日就中國河南勞工案進行二審判決。據(jù)共同社報道,判決維持一審原判,不認為日本政府應承擔賠償責任,駁回了上訴。
原告方表示將繼續(xù)上訴。
二戰(zhàn)中被強擄至日本京都與謝野町大江山鎳礦勞動的中國人劉宗根等六人(二人已去世)控告日本政府,要求賠償1.1億日元。
據(jù)新華網報道,大阪高等法院作出上述判決的理由是“國家無答責”和“訴訟時效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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