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7日電 據(jù)《日本新華僑報》報道,4月16日,日本栃木縣發(fā)生了該縣第一起中國實習生提起的勞動審判的訴訟。在藤岡町一家涂裝公司勞動的中國實習生周移兵(35歲)要求公司撤回解雇決定并且支付160萬日元的工資。為此,他向宇都宮地方法院提出了進行勞動審判。
據(jù)了解,2007年6月,來自中國浙江的周移兵作為研修生進入這家公司,學習汽車噴漆技術(shù)。2008年6月,他成為一名實習生。當年8月30日,他被告知“你不能再工作下去了”,然后被從宿舍中轟趕出來。
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向媒體解釋說:“我們公司因為違反日本《最低工資法》,2008年6月受到入國管理局的‘停止接收’外國研修生的處分。當時,我們曾經(jīng)想為這里的研修實習生尋找新的接收企業(yè),但一直都沒有找到。我們與研修實習生之間沒有簽訂雇用契約!
周移兵在日本栃木縣縣廳記者俱樂部向媒體表示,“我是借錢來到日本的。一直到現(xiàn)在都過著非常艱苦的生活。我從公司被解雇的時候,他們只給了我2萬日元。現(xiàn)在,我依靠著工會的幫助,有的時候住在旅館,有的時候住在朋友的家中。公司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就解雇了我,這種解雇應(yīng)該是無效的。他們應(yīng)該支付在雇用契約期間的工資!睋(jù)了解,這家公司與周移兵之間是有雇用契約的,雇用期限到2010年6月。
周移兵的辯護律師澤井功雄告訴記者:“我們曾經(jīng)多次與這家涂裝公司進行交涉,他們講不出來解雇周移兵的理由,也不愿意支付違約的工資。這樣,我們就只好用法律訴訟的手段來解決問題了!(黃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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