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4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馬來西亞董教總對中央付款制度只惠及政府學校,而政府資助學校卻無法享有該教育計劃的福利感到不滿,并認為這是非常不合理及不公平的做法。
董教總是針對大馬教育部發(fā)出通令,指示從今年6月1日起,所有政府學校的水電費、電話費和排污費等開銷將繼續(xù)采用政府的中央付款制度處理,即學校無須自行繳交這些費用,而發(fā)文告這樣說。
逾800華小無法受惠
文告說,全馬800多所華小屬非政府學校,而是政府資助學校,它們都無法從中央付款制度中獲益。
有鑒于此,董教總吁請政府一視同仁,馬上將各源流政府資助學校都納入中央付費制度內(nèi),讓所有學校都可以公平享有國家教育資源,以證明政府公平對待各源流學校的誠意和決心,進而全面促進國家教育的發(fā)展。
文告說,根據(jù)中央付款制度,政府學校的水電費等開銷直接由政府支付,對于政府資助學校,則必須以政府撥出的行政撥款來繳付水電費等開銷。
撥款不足負荷電費
文告說,根據(jù)教總于今年1月針對華小電費所進行的調(diào)查顯示,行政撥款基本上不能負荷學校電費的開銷,因為行政撥款除繳付電費外,也需用來支付電話費、水費、排污費等其他常年的開銷。因此,為解決撥款不足的問題,政府資助學校只好向教育局申請額外的撥款,若不被批準,最后都是必須由校方自行承擔。
董教總表示,800多所屬政府資助學校的華小,占全馬 華小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而教育部此舉幾乎是在邊緣化政府資助學校,完全不符合首相倡議‘一個馬來西亞’中,一視同仁對待所有學校的理念。
董教總認為,不管是政府學校還是政府資助學校,都是國家教育體系的一環(huán),它們都肩負著為國家培育人才的使命,因此,公平發(fā)展和對待所有學校是政府所責無旁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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