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審批或者涉及外資的網絡游戲都將被叫停。昨天,新聞出版總署召開新聞通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網絡游戲須經新聞出版總署審批后才能上網使用,外資不能以任何形式在中國境內從事網游運營服務。
據介紹,上月底,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聯合發(fā)出《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三定”規(guī)定〉和中央編辦有關解釋,進一步加強網絡游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絡游戲審批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對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過的網絡游戲,可以上網使用,文化部不再重復審查,文化、電信等管理部門應嚴格按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內容管理”。
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前置審批包括企業(yè)資質審批和作品審批。根據《通知》,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并獲得具有網絡游戲經營范圍的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網絡游戲運營服務;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網絡游戲,一律不得上網。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上網運營或審批后擅自改變內容的網絡游戲,將無法上網,擅自上網了也將被責令停止運營服務,并依法予以查處。
該負責人還表示,根據規(guī)定,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審批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進口網絡游戲。禁止外商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在中國境內投資從事網絡游戲運營服務,“外資不能以任何形式經營網游,這屬于國家明令規(guī)定的外資不能參與的‘互聯網出版’的范圍”。
本月起,新聞出版總署將在全國范圍內,聯合組織一次對網游審批和運營服務的清理整頓行動,“所有不符合《通知》的網絡游戲,要停止運營,重新審批,這是最起碼的要求。”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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