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基亞對有著竄貨行為的經銷商處以高額罰款,昨日,對此不滿的山東濟南經銷商打出了“拒賣諾基亞”的紅色橫幅。
諾基亞緊急聲明稱,經銷商對諾基亞的部分指責是不負責任的。
做慣了“大王”的諾基亞或許從沒有想過,自己和經銷商之間的矛盾會激化到今天這樣的地步。
昨天發(fā)生在山東濟南、40家諾基亞經銷商高調聯合拒賣諾基亞的事件,恐怕可算得上中國手機市場30年發(fā)展史上,首例公開化、大眾化與廠商的糾紛。
40家經銷商“背水一戰(zhàn)”
“我從4月份開始已經不銷售諾基亞了,每個月賺來的錢還不夠向諾基亞交罰款,這樣的生意不做也罷!弊蛱欤瑵鲜猩綎|通訊城內商戶、從事諾基亞銷售三年的夏長午(化名)在電話里告訴《每日經濟新聞》,他這次是鐵了心要向諾基亞討一個說法了,“這種不明不白、金額又大的罰款我們不接受,我們要求退還”。
夏長午所說的“我們”,是指包括他在內的,山東通訊城內全部40家諾基亞經銷商。從昨天起,這40家諾基亞經銷商在山東通訊城內掛出了“維護消費者利益,拒賣諾基亞”的紅色橫幅,并向當地媒體報料。
據夏長午介紹,在前幾天,杭州的諾基亞經銷商也掛出了寫有“諾基亞還錢”的橫幅。更早一點,5月下旬,全國200多家諾基亞經銷商曾到湖南長沙集會,討論聲討諾基亞事宜。
夏長午告訴《每日經濟新聞》,長沙的聚會他沒有參加;杭州同行的行動事先也沒有通知他們,“真的是受壓迫太久了。我們的不滿都是一樣的,不用事先聯系,大家都會自發(fā)做出類似的反抗”。
經銷商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導致他們對諾基亞的不滿在于;一、諾基亞對竄貨的罰款金額 “太高”,經銷商普遍承受不住。二、代表諾基亞出面對竄貨處以罰款的 “第三方公司”諾基亞竄貨管理中心“是個沒有公開信息的不明機構”。三、這家所謂的第三方公司從發(fā)現經銷商竄貨到對經銷商處以高額罰款的行為,“沒有發(fā)票”,被經銷商認為“是諾基亞謀取高額利益的灰色手段”,涉嫌偷稅漏稅。
諾基亞急發(fā)布“否認聲明”
面對上述經銷商的質疑和指責,諾基亞于昨天下午緊急發(fā)布了一份否認聲明。諾基亞在聲明中稱,經銷商對諾基亞 “竄貨罰款行為涉嫌偷稅漏稅”的指責是沒有事實依據的,純屬不負責任的編造,其背后的動機值得懷疑。
同時,對于長期被諾基亞處以竄貨罰款的經銷商身份,諾基亞也提出了質疑。諾基亞稱,一些有竄貨行為的經銷商 “在諾基亞分銷系統外,和諾基亞沒有任何合同關系,也沒有買賣關系,所以諾基亞對其罰款更無從說起。
但是,對于諾基亞給出的這種解釋,經銷商不接受。
夏長午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作為諾基亞的二級分銷商,在他從事諾基亞銷售的3年時間里“的確沒有和諾基亞直接簽過任何合約、協議”。據夏長午介紹,像他這樣的二級分銷商,所有合約都是和省級分銷商簽訂的。而在他與省級分銷商簽訂的關于諾基亞的所有合同、協議里,“并不包括關于竄貨罰款的任何內容”。
夏長午說,諾基亞過去3年來對其處以的高額竄貨罰款,“都是諾基亞單方面的行為,我從來沒有同意過省級分銷商”。那么,夏長午為什么直到最近才出面抗爭呢?
“2008年以前,竄貨罰款也有,但金額沒這么高,也并不是月月都罰,所以就都忍下來了”。變化是在諾基亞成立了上述“第三方公司”之后。據夏長午介紹,2008年開始,諾基亞對經銷商的竄貨罰款力度明顯加強:被第三方公司抓到的竄貨直接按1臺10000元的金額進行處罰,并且對個別高端機型的罰款金額還要超過一萬元。金額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諾基亞不對竄貨罰款出示發(fā)票,諾基亞對這筆罰款有沒有納稅,也很值得懷疑。”
對于經銷商對“第三方公司”的質疑,截至記者發(fā)稿前,諾基亞公司方面未做出正面回應。
N系列本月斷貨?
在諾基亞紛繁復雜的渠道體系內,有一條渠道走的是諾基亞—省級分銷商—二級分銷商—消費者的路線。而此次參與竄貨罰款反抗的經銷商,幾乎都是這一渠道路線上的二級分銷商。據商鋪設于上海天目西路不夜城內的諾基亞二級分銷商徐東介紹,諾基亞對二級分銷商竄貨進行罰款,但有關協議卻是省級分銷商與諾基亞簽訂的,“什么時候查、罰款金額的多少,全部都是諾基亞定的!
據徐東透露,本月開始,所有諾基亞N系列的手機他都拿不到了,據他估計上海省級分銷商上海浦銀公司“已經斷貨了”。但至于N系列斷貨是諾基亞在對省級分銷商和二級分銷商施壓?還是省級分銷商在與諾基亞進行暗戰(zhàn)?徐東表示“肯定是在扯皮”。
據悉,諾基亞華東辦事處日前與上海的部分二級分銷商約定,將于本周五在上海浦銀公司與他們展開正式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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