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會注冊“i-phone”商標?昨天,漢王科技公司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i-phone”商標是公司自主設計和獨創(chuàng)的商標,“具有顯著性”,且自2004年以來一直在其電話機等產品上使用至今。
“我們自主設計的系列產品,不僅有i-phone,還有e-phone和d-phone等!睗h王科技公司知識產權部任女士介紹。昨天晚上,漢王公司給本報發(fā)來了漢王“i-phone”的產品圖片。根據圖片顯示,這款電話是一款智能座機。漢王稱這款電話目前還可以在市場上買到。
漢王品牌部經理李典向記者表示:“我們不排除與蘋果公司開展合作的可能!彼瑫r澄清說,根據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書,在2006年對“i-phone”商標提出異議的是署名為“胡棋”的人士。昨天,記者輾轉找到胡棋,他表示,自己找到了日本一家“愛鋒株式會社”曾注冊過標識為“AiPhone(手機上網)”的商標,便據此向商評委提出了異議。今年年初,商評委做出裁定,準許漢王公司的“i-phone”注冊。
工商總局商評委在裁定書中認為,被異議商標與引證商標雖然都包含英文單詞“PHONE”,但該詞匯在兩商標指定使用的電話等商品上屬于商品名稱,顯著性較弱。二者的其他部分則區(qū)別較大,從整體外觀上能夠區(qū)分,不致造成混淆,未違反《商標法》的規(guī)定。
iPhone被其他公司注冊的情況,蘋果并不是第一次遇到,在蘋果iPhone上市前,美國一家通訊器材公司早已將旗下一款電話注冊為iPhone,蘋果最終通過協商及經濟補償才拿回“iPhone”商標。RJ046
漢王開發(fā)的“i-phone”和消費者熟知的蘋果手機外形大相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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