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對我國而言有著里程碑式的意義,但這只是條文,要將它真正付諸實踐還有很多工作要做。”衛(wèi)生部副部長黃潔夫28日表示,我國將用3年至5年時間建成人體器官移植體系。
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將于2007年5月1日正式施行,黃潔夫28日就《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實施接受了媒體的采訪。
黃潔夫介紹,人體器官移植有兩個體系:一是科學注冊體系,如哪些器官可以移植、如何移植等會有一個“指南”或“方案”;另一個是行政注冊體系,包括器官的來源、捐獻、分配。
美國從條例的出臺到體系的建設用了15年時間。我國計劃用3年到5年時間建成這兩個體系。“我國科學注冊體系已經開始進行并取得進展,今年8月將要出版中國肝臟移植手冊,腎臟移植的相應技術指南也即將出臺。”他說。
我國人體器官移植行政注冊體系的建成則有兩個前提:一是嚴格執(zhí)行技術準入條件,二是腦死亡技術的立法。
“沒有腦死亡判定就沒有真正的人體器官移植,因為一個人心臟呼吸停止10分鐘至15分鐘后器官就不再能用。”黃潔夫說。但他同時強調,參與器官移植的醫(yī)生不能參與死亡鑒定。
目前全世界關于死亡的判定有兩套標準:心跳呼吸停止和腦死亡。全球已有89個國家就腦死亡進行立法。但我國民眾對腦死亡還有很多誤區(qū),經常會和植物人概念混在一起。據悉,2007年下半年我國將召開專門學術研討會,推動腦死亡概念的發(fā)展。(記者周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