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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東飛
一段時間來,以“不走運”形象曝光于公眾面前的官員還真是不少。遼寧省鐵嶺市國土局副局長陳立巖與情婦在賓館包房“暢談”如何腐敗的問題,未料竟被偷錄,視頻公開后被責令停止工作,檢查交待錯誤。廣西來賓市煙草局原局長韓峰喜歡寫日記,玩女人、收鈔票、喝酒一一記來,結果也被人抖摟到網上,正被立案查處中。還有那些時不時出來一個的跳樓官員、判刑官員,前者斷送生命,后者斷送前程,免不了讓人扼腕喟嘆一番。更有看到福建南平小學生致信“3•23”案件兇嫌鄭民生,建議其“要真忍不住仇恨”應去“殺貪官”,不禁為那些“潛在目標”捏一把汗,唯恐“啟發(fā)”了下一個鄭民生。
中國民眾是最富同情心的民眾,見人落難一般都會自覺產生某種不忍,于是會有“官不聊生”的感慨。凡事有一個對比就容易看得更清晰:在“喝水死”、“摔跤死”、“做夢死”、“洗臉死”、“發(fā)狂死”、“自縊死”等平民死法面前,官員“跳樓死”不值得被夸張。在房奴、孩奴、蟻族等群體面前,官員們的一元就餐制、內部特價房、數量驚人的車補,每一樣都是一種炫耀和挑釁。
在這樣的對比面前,官員的“弱勢”自然就成了一個笑話。但是官員成為“弱勢群體”未嘗不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在民眾的合法權利面前,官員手中的權力理應表現(xiàn)得足夠謙恭和“弱勢”。民眾是官員權力的合法性來源,權力存在的全部目的和價值就是要保護和實現(xiàn)民眾的權利,作為“仆人”和“雇員”的官員,沒有理由不在“主人”面前遵守自己的角色規(guī)范。
當然,官員有自己合法權利和人格尊嚴,這是任何人都不能隨便加以剝奪的。但是很明顯,官員群體之所以在世人面前表現(xiàn)得過于強勢,并非他們守法的結果,而更多是逾越法律得來的。原本用來維護公共利益和確保公平正義的權力,一旦被官員私化就成了謀取非法利益的“合法傷害權”。
時代的進步和技術的演進,使得某些官員對于“合法傷害”對象的控制力逐漸減弱,后者可以通過網絡舉報等方式,讓官員的丑行暴露于公共空間之中。如此,官員才似乎顯得“弱勢”起來。但是,這種弱勢恰恰是社會健康發(fā)展所必須的,而且如前所述,這樣的一種“弱勢”也還是稀缺的。
毋寧說,官員從過度強勢走向相對“弱勢”的過程,正是一個群體去魅化的過程。把權力裝進籠子,一直是民眾的夢想,其實也應該是官員的夢想。權力受到足夠的制約,“弱勢”的官員才會真正安全。
一旦官員真正成為“弱勢”群體,那么官員也就成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通人,官場也就成為公平競爭、靠能力吃飯的職場。貪念法外利益、灰色收入者應當在官場止步,因為這里的風險將遠遠超過其他職業(yè)。官場應當成為奉公守法者的理想職場,在這里他們將不必懼怕任何嚴格的監(jiān)督。在法治的調教之下,官本位的社會風氣或將為之一變,作為普通職場的官場或將與名利場分道揚鑣。也許,這些關于遠景的勾勒都過于理想,但無論如何,規(guī)范官員言行,約束官員權力,讓官員成為“弱勢”群體的努力,無疑是正確的選擇。
(摘自《國際先驅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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