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分手相逼,讓女友綁架4歲的親侄女,以勒索女友姐姐5萬元。昨日記者從硚口區(qū)檢察院獲悉,這名奸毒男子因涉嫌綁架罪,被硚口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
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的陽新男子李某,去年在網(wǎng)上認識武漢女孩張某,后發(fā)展為男女朋友。兩人均無生活來源。李某得知張某姐姐很有錢后,遂提出讓張某將其姐姐4歲的女兒蓓蓓(化名)騙出來,帶到陽新,而后逼其家里匯錢贖人。剛開始張某心有不忍,拒絕了李某的提議。后來李某要挾說,如果不這樣做就與張某分手。張某權(quán)衡再三,為了兩人的“幸!鄙,同意將姐姐的女兒騙出來。
今年1月7日晚上,兩人在漢陽五里新村的一家網(wǎng)吧上網(wǎng)時,李某要張某去其姐姐家將蓓蓓騙出來。張某來到姐姐家,趁姐姐進臥室打電話,悄悄對4歲的侄女蓓蓓說:“我?guī)愠鋈ネ,去買東西!彪S后就將她帶下樓,攔了輛的士到硚口區(qū)新合村車站與李某會合。
兩人當晚坐火車將蓓蓓帶到了黃石。第二天一早,張某就打電話向其姐姐索要5萬元,稱如果不給,會后悔莫及。
因擔心女兒安危,張某姐姐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接到妹妹的綁架勒索電話后,心急如焚,迫于無奈,分三次向妹妹指定的賬號匯去了5萬元。兩天后,張某將蓓蓓送回,后被家人帶往派出所投案。
事發(fā)后,李某為躲避公安機關(guān)的追捕,從黃石逃到江西大汾鎮(zhèn),3月底在浙江溫嶺落網(wǎng)。
編者的話: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年輕人追求愛情,合情合理,但追求的對象一定要把握好。對于自己的真愛,當然要不惜代價地去追。但文中張某追求的對象,以分手相要挾,逼她綁架自己的親侄女,以勒索錢財。這樣奸毒的小人,還值得去愛嗎?在此提醒年輕朋友,一定不要糊涂地去愛。同時也警告類似李某這樣的奸毒小人,做了惡事,必難逃法律制裁。(記者聶麗娟 通訊員周晶晶 長春 熊玉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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