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找回被拐走的娃娃,警方和家長分別重金征集線索。為拿到懸賞,市民劉永平在向警方提出要求兌現(xiàn)5萬元獎金之后,又歷時數(shù)月搜集證據(jù),將“說話不算話”的當事家長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劉永平起訴當事家長馮仁全之懸賞廣告糾紛一案,將在青羊區(qū)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為打官司 職業(yè)報料人喊累
劉永平似乎成竹在胸。昨天上午,50多歲的他依舊和往常一樣,帶著媒體記者風風火火地跑往新聞發(fā)生的地點,從事他的職業(yè)報料生活。
在老劉家最顯眼的地方,擺放著厚厚的兩袋“證據(jù)”,其中包括各種文字材料和音像資料,甚至還有多份摁著紅手印的證明。從一堆材料中,老劉拿出了一張“懸賞告示”,上面的內容大致是:小銳(化名)2007年10月3日在清波二組菜市場附近走失,如有知情者請告知其家人,重謝5萬元。“這是馮仁全親手交給我的!”劉永平說,他去年8月曾在蘇坡橋一帶花了一個月的時間調查,終于找到因“不服管教”被犯罪嫌疑人放回來的4歲孩子小龍,他將此事告知了媒體以及包括馮仁全在內的其他丟了孩子的家長,通過小龍的回憶和帶路,其他家長才最終摸出了嫌疑人在成都的窩點。爾后,警方迅速出擊,一舉打掉這個窩點,并最終從福建解救回7個小孩,其中就有馮仁全的孩子小銳,“如果沒有我提供的小龍這個關鍵線索,家長不可能會這么快就找到孩子!”
去年11月25日,劉永平曾向警方提出了兌現(xiàn)5萬元獎金的要求。此后,劉永平又將索獎對象指向當事娃娃的父母,然而當事家長馮仁全也不予認可。為此,劉永平歷時4個多月,前往資陽、溫江、雙流、郫縣等地,尋找能夠證明自己確實應該拿到5萬元家長懸賞的證據(jù)。
“真的累慘了!”老劉說,為了收集人證和物證,他浪費了許多給媒體報料的機會,“光是報料費就損失不小。”
家長:娃娃是警察找到的
今年4月初,劉永平向馮仁全戶口所在地的溫江區(qū)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并被受理。由于馮仁全提出他的常住地在青羊區(qū),此案被轉交由青羊區(qū)法院審理。今天上午,此案將開審。
在媒體的報道下,劉永平也被推上了風口浪尖,就連他回家時,門口的大爺太婆都會笑著打趣:“老劉,你的賞金領到了要請我們吃飯哦!崩蟿⒄f,他并不希望因為這件懸賞案,讓本是職業(yè)報料人的他成了新聞的主角,之所以將馮仁全告上法庭,完全是因為對方“說話不算話,做得有點過分了”。
昨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上馮仁全。馮仁全并不肯說太多,只是一再表示:“娃娃一丟之后就是警察在調查,最后娃娃也是警察找到的,跟劉老頭沒得任何關系!”
據(jù)了解,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人,青羊區(qū)法院將進行不公開審理。劉永平是否能如愿拿到懸賞,還是個未知數(shù)。(記者 李天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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