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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總局下月出臺法規(guī) 擅放氣球可罰款2至10萬

2003年04月07日 14:09

  中新網4月7日電 據南方日報報道,針對近年來戶外氣球升空失控后搶道民航航線,給民航客機造成巨大潛在威脅,民航總局將在5月1日出臺《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不但從源頭上加大了對戶外氣球的管理,對升放氣球威脅到民航安全的單位和個人,也規(guī)定最少處以2至10萬元的罰款,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據民航部門介紹,氣球本身無害,可一旦失控升空就會成為殺傷力極強的“空中炸彈”。因為飛機的飛行高度一般都在12000米以下,而失控后的氣球則最高能飛到12000米,加上氣球本身飄忽不定,民航管制員無法利用雷達探測到氣球的具體位置,因而很難指揮飛機避讓,尤其是空域繁忙或夜間飛行時,這些氣球若不幸碰上飛機,在強大氣流下很有可能被卷入發(fā)動機,造成發(fā)動機熄火,后果不堪設想。

  據了解,除了升空氣球,《條例》對于其他形式的升空廣告活動諸如動力傘、飛艇等,也作了相應的規(guī)定。據悉,該條例將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出臺實施。


 
編輯:葉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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