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 臺灣媒體今日在報道中透露,李登輝涉及在1999年,透過劉冠軍協(xié)助,侵吞“國安局”3億元公款(新臺幣,下同),并且以現(xiàn)金裝箱,運往“臺綜院”。有“立委”要求檢調單位徹查,并限制李登輝離臺,對此,臺“法務部長”陳定南保持低調,不愿多做響應。
親民黨表示對此案相當關切,要求檢調單位限制李登輝離臺。臺灣媒體報道稱,明年適逢“大選年”,“國安密帳案”引發(fā)了不少政治聯(lián)想。
國民黨表示,李登輝已經成為阻礙陳水扁連任的石頭,因此民進黨當局的“選擇性”辦案,是民進黨抹黑李登輝、劃清界線的證明。
新聞背景:
2000年9月涉嫌虧空公款潛逃加拿大、被臺灣當局列為“十大追緝要犯”的當局“國安局”前“出納組長”劉冠軍,當時曾向媒體透露部份“國安”機密文件,披露臺灣當局在“桌面下”運作“金錢外交”、進行情報布建,以及開展李登輝的“兩國論”研究等。這一泄密事件震驚島內,幾乎令臺灣當局在全球的情報網崩潰。
據(jù)島內傳媒報道,臺當局“調查局”的專案小組指出,當局“國安局”經由劉冠軍之手存入銀行的“秘密專案經費”高達30、40億新臺幣。而他在2000年時,曾在一天內提取20億新臺幣現(xiàn)金,匯入多個帳戶或海外帳戶,其中洗錢金額可能逾10億。他亦用公款炒股票、買豪宅及名貴房車等。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早在2000年上半年,臺“法務部”洗錢防制中心接獲世界銀行報告,指有人以代為交易人身份持現(xiàn)金9.71萬的千元新鈔存入臺世華銀行建成分行賬戶,“疑似洗錢”。臺“監(jiān)察院”循線查證,從此揭開劉冠軍貪瀆案。
根據(jù)臺當局“監(jiān)察院”調查報告,劉冠軍是以私存定存、短報利息的作案手法,從“奉天項目”經費中涉嫌侵占利息收入1.922億元。
在臺灣當局追緝劉冠軍期間,一系列臺“國安局”的機密文件被傳媒曝光,揭發(fā)出李登輝“執(zhí)政”期間操縱私設的秘密經費帳戶巨額資金,對美、日、南非等國家開展秘密金錢“外交”。此事件對臺灣的對外情報系統(tǒng)頗具殺傷力。有報道稱,這些“國安局”機密文件都是劉冠軍攜帶出逃,并向傳媒發(fā)放,以作為向臺灣方面討價還價的籌碼,而臺灣當局并不清楚劉冠軍還掌握多少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