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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留學生在中國可辦理與學習期限相同的居留證

2003年09月02日 06:46

  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電(記者吳慶才張朔)今天,中國公安部決定,對外國留學生,公安機關(guān)將根據(jù)留學生在中國的實際學習期限,簽發(fā)與學習期限相同的外國人居留證,不再像以往一樣逐年辦理延期手續(xù)。

  同時,對留學生在學習期間需要臨時離開中國的將簽發(fā)與其居留證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簽證,對留學生的在華親屬申請陪讀,在提供留學生就讀院校出具同意的公函后,每次可以為其辦理六個月的簽證延期,延期次數(shù)不限,但不能超過留學生的居留證的有效期限。

  據(jù)了解,按照中國有關(guān)法規(guī)的規(guī)定,外國留學生來華學習六個月以上的需持“X”簽證入境,入境后三十日內(nèi)到當?shù)毓矙C關(guān)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在以往的工作中,基于方便管理的考慮,對在中國學習一年以上的留學生簽發(fā)居留證件時,一般只簽發(fā)一年,到期時再予以延期。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張引娣今天在介紹這一舉措出臺的背景時說,考慮到隨著中國有關(guān)院校在國際交往的日益頻繁,到中國學習語言、文化等學科的外國人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文化的交流,吸引更多的外國人來中國學習,使外國人在中國有更充分的時間學習,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學習上,我們認為應該為外國留學生提供進一步的入出境和居留便利。

  據(jù)悉,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來華學習的外國人逐年增多,去年在中國學習的外國學生有四萬三千零六十五人,其中在大學學習的有四萬零五百八十六人,在中小學學習的是兩千四百七十九人。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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