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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撰文指導考研者梳理掌握十六屆三中全會要點

2003年10月21日 10:51

  中新網10月21日電 近日召開的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已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并決定提交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結束。今天出版的《中國青年報》適時刊登了學者針對十六屆三中全會特為報考研究生的考生所撰寫的考研復習指要。

  每年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全會歷年來都是研究生入學考試政治試題中“形勢與政策部分”的一個重要內容。以近3年為例,2001年的研究生入學考試政治科試題對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2002年的則對中共十五屆六中全會分別進行了考查,而2003年形勢與政策部分有關中共十六大的內容更是史無前例地達到了6分。

  今年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是中國改革進程中的又一座重要里程碑,無疑將成為今年考研形勢與政策命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中國青年報》刊出北京啟航考試學校陳民惠所撰寫的針對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的復習指要,幫助今年的考生把握此次全會所審議通過的兩份重要文件。

  文章說,在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時,要聯(lián)系當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發(fā)展的諸多有利條件理解這個決策。要把握住“五個統(tǒng)籌”的要求、“五個堅持”的原則。

  文章指出,“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是一個全新的提法,考生一定要深刻認識到這一點。文章還強調考生應注意理解“現代產權制度”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以及“社會信用制度”。

  文章指出,在把握《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時,應理解修改憲法所必須堅持的“五個有利于”。

  文章最后強調,“憲法修改”中需要注意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十六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客觀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寫入憲法,有利于憲法更好地發(fā)揮國家根本法的作用”,且全會審議通過該份文件時指明將“提交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這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國的統(tǒng)一,文章提醒考生應充分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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