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1日電 陳水扁今日拋出“新憲”具體時間表,他稱希望在2006年12月10日通過“公投”催生“新憲”,2008年5月20日后實施。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陳水扁今天首度明確指出“新憲”時間表,他稱希望2006年12月10日能有機會行使“公投”催生臺灣“新憲法”;在2008年5月20日第12任“總統(tǒng)”就職之后實施。
陳水扁自從9月28日民進黨黨慶時拋出“催生臺灣新憲法”之后,島內(nèi)便為“制憲”或“修憲”爭論不斷,而據(jù)說陳水扁日前在美國與“海外扁友會”餐敘時,一度脫口講出“制新憲”。
今天上午陳水扁則明確拋出其“臺獨”言論,說臺灣“新憲法”是“制憲”而不是“修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