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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報:“公投立法”為“臺獨”鋪路的三大陰謀

2003年11月21日 11:28

  中新網11月21日電 陳水扁及臺當局推動“公投立法”鬧劇近來越演越烈,并聲稱“制憲”及“公投”都是臺灣社會主流民意,大陸“無權設定路障或劃定禁區(qū)”。香港文匯報今日發(fā)表署名為泰武文的文章,對臺當局推動“公投立法”其背后的陰謀進行了分析。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借“公投”愚弄民意。

  90年代以來,臺灣曾舉辦過幾次涉及民生議題的地方性“咨詢性公投”,特別是對某些地區(qū)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議題,希望表達自己的意見,以體現當家作主和民主進步。不過,所有的“公投”議題都不涉及政治層面,也非全臺灣“公民投票”。然而,如今臺當局所推動的“公投立法”,內容和性質完全改變,蓄意將涉及包括“主權與制憲”在內的高度敏感的政治性議題“入憲”,公然挑戰(zhàn)“一個中國”原則,是非常危險的分裂行徑。必須認清,臺當局所推動的“公投立法”,與臺灣民眾要求當家作主,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能相提并論。試問,臺灣70%以上的民眾要求立即實現全面直接雙向“三通”,臺當局為什么不順應民意,舉辦“三通”議題的公投?臺灣大多數民眾希望維持兩岸現狀,臺當局為什么不規(guī)劃反映民意,舉辦“兩岸和平”議題的公投?值得提出的是,“公民投票”是反映公民意志,應由公民提出舉辦,如今“公投立法”是由民進黨執(zhí)政當局提出“草案”、由執(zhí)政當局直接操弄,完全是當局濫用臺灣人民賦予的權利,引誘、強迫民眾“公投”。臺當局“公投立法”以“直接民權”為幌子,實質是“綁架”臺灣人民與大陸對抗,后果不堪設想。

二是“公投”實質搞“臺獨”。

  陳水扁及臺當局拋出“一邊一國”、“臺灣正名”、“公投制憲”等“臺獨”主張后,就一直在精心策劃“公投立法”。起初“公投法草案”議題,倡導“統獨公投”,后改為“防御性公投”,現在又回到事涉“主權”議題的“公投”。變臉如此之快,主要原因是,陳水扁及臺當局高估自己、錯估形勢,錯誤地認為大陸忙于經濟建設、“奧運會”、“世博會”,中共不會“動武”,臺有美國“保護”,臺灣可乘機加快“臺獨”步伐。民進黨采取得寸進尺、步步相逼的策略,像“切面包、切香腸”,終極目標以“公投立法”實現“公投制憲”為“臺獨建國”鋪路,最后完成從“法理”上割斷臺灣與中國的紐帶關系,將兩岸關系變?yōu)椤耙贿呉粐。陳水扁的“臺獨”之夢,被大陸的忍耐沖昏了頭腦,已到了走火入魔、無藥可救的地步,其一意孤行地走與大陸“攤牌”的危險之路,必將把臺灣民眾推向高成本的政治“玩火”之中。

  

三是把“公投”當選戰(zhàn)工具。

  陳水扁在上屆“總統”大選時,曾公開講“公投是天賦人權”,后為爭取“中間路線”選民,改口稱“談談可以,不必認真”,騙取了不少選票。此次陳水扁瘋狂利用“公投立法”、“公投制憲”炒作選戰(zhàn)議題,從年初就拋出“公投”風向球,策劃在大選前或投票日同步舉辦“加入WHO、核四與否及立委席次減半”公投,目的是為了滿足“臺獨”基本教義派,爭取中間游離選民,制造兩岸緊張、對立,“混水摸魚”。因為選情逼緊、膠著,民調多數顯示“連宋配”領先“扁呂配”,民進黨“拔樁、離間、分化”,甚至利用司法特權打擊泛藍難以奏效,陳水扁連任面臨嚴重威脅,故大肆推動“公投立法”,企圖拉抬低迷選情。泛藍對“公投立法”的立場,從反對轉而支持,實際上是朝野競選爾虞我詐的選戰(zhàn)策略和詭詐權謀,是為“一黨一己之私”將臺灣民眾作為“拼選戰(zhàn)”的棋子,實在是荒謬極點,根本是不負責任地玩弄百姓,哪里是多數臺灣民眾支持的“民主憲政發(fā)展”?哪里有臺灣未來的“前途”可言。

 
編輯: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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